[发明专利]韧化的聚酰胺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0880118295.5 | 申请日: | 2008-1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78271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03 |
发明(设计)人: | E·A·弗莱克斯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纳幕尔杜邦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77/06 | 分类号: | C08L77/0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段晓玲;李连涛 |
地址: | 美国特***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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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聚酰胺 组合 | ||
1.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
(a)80至95重量%的聚酰胺,所述聚酰胺基本上由10至35重量%的下式的重复单元
0至10重量%的一种或多种下式的重复单元组成
其中R1、R2和R3各自独立地为亚烃基或取代的亚烃基,其中R1不是1,4-亚苯基和/或R2不是-(CH2)6-,
并且重复单元的剩余部分具有下式
(b)2至20重量%的聚合物增韧剂,所述聚合物增韧剂包含活性官能团和/或羧酸的金属盐;
前提条件是(III)和(IV)均不同于(I)和(II);并且
其中所述重量百分比是按所述组合物中存在的(a)和(b)的总量计的,并且所述重复单元的重量百分比是按所述聚酰胺中存在的(I)、(II)、(III)和(IV)的总重量计的。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聚合物增韧剂包含3.00至约10重量%的重复单元,所述重复单元包含所述官能团和/或羧酸的金属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聚合物增韧剂占所述组合物的约5至约12重量%。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重复单元(I)占所述聚酰胺的约20至约30重量%。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聚合物增韧剂选自以下物质中的一种或多种:乙烯、(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以及任选的一种或多种(甲基)丙烯酸酯的共聚物;乙烯/丙烯或乙烯/丙烯/二烯共聚物,所述共聚物与不饱和羧酸酐接枝;乙烯、(甲基)丙烯酸2-异氰酸根合乙酯以及任选的一种或多种(甲基)丙烯酸酯的共聚物;以及与锌、锂、镁或锰化合物反应以生成相应的离聚物的乙烯与丙烯酸的共聚物。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不存在所述重复单元(III)和(IV)。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聚酰胺基本上由重复单元(I)和(II)组成。
8.包含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的组合物的成型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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