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消振单元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尤其是锤钻和/或锤凿无效
申请号: | 200880121236.3 | 申请日: | 2008-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0313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01 |
发明(设计)人: | O·鲍曼;H·施密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D17/24 | 分类号: | B25D17/24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曾立 |
地址: | 德国斯***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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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单元 手持 电动工具 尤其是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具有至少一个驱动装置和/或从动装置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尤其是冲击起子机、冲击钻机或锤钻。该驱动装置和/或从动装置具有至少一个作用线,该作用线例如在锤钻中由一个冲击机构的轴向作用方向来确定。驱动装置和/或从动装置至少沿该作用线产生振荡,它作为振动可传递到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壳体上和/或手把上。该振动由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者感到受干扰。为了减小该振荡/振动因而手持式电动工具装有至少一个消振单元。
已经公知了具有降低振动的消振单元的各种手持式电动工具。例如主要由EP 1 252 976 A1已知了一种消振单元,它在冲击式驱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如锤钻和/或锤凿中对振动起阻尼作用,该振动沿一个与冲击机构的作用线平行延伸的主振动轴线传播。为此在EP 1 252 976 A1中使用了所谓的惯性消振器,它具有一个设在两个复位弹簧之间的、相对冲击机构的作用线平行地可轴向运动地支承的消振部件。该消振部件在这里构造成质量部件,也被称为消振质量。通过该结构,消振部件起抗振荡器的作用,它通过沿作用线传播的振动由静止位置偏移出来及基于其惯性延迟地跟随该振动。复位弹簧还阻尼消振部件的偏移,以致由此方式吸收振动能量。这种消振单元基于其作为质量-弹簧系统的构型优选地在一个窄的有限频谱上起作用。
此外主要由EP 1 439 038 A1及EP 1 464 449 A2公知了一个消振系统,它可通过不同的驱动机构来操作。在该结构中轴向活动的消振部件通过驱动机构与产生振动的驱动装置和/或从动装置耦合。并且该消振系统被这样地布置,以致消振部件沿一个与驱动装置和/或从动装置的作用线平行的轴线轴向地运动。
在除冲击式驱动装置外还具有刀具的旋转式驱动装置的手持式电动工具中不仅产生轴向的、即平行于冲击式驱动装置的作用线的振动。尤其在加工一个工件时通过至少旋转地被驱动的刀具产生旋转振动。此外在其中质量重心远离刀具轴轴线布置的手持式电动工具中出现侧力矩,它激励出垂直于冲击方向的振动。
发明内容
根据本发明的按照独立权利要求的类型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具有至少一个驱动单元和/或传动单元,该单元具有至少一个作用线。在根据独立权利要求类型的冲击地驱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中其作用线通过一个冲击机构的运动轴线来确定,这里该作用线也被称为冲击轴线。此外根据本发明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包括至少一个用于减小由驱动装置和/或从动装置产生的振动的消振单元。该消振单元具有至少一个活动的消振部件。在此情况下根据本发明的消振部件具有至少一个运动自由度,该运动自由度与作用线夹持至少一个不等于零的角度W1。通过该结构可使消振单元以结构上简单的方式也阻尼不与驱动装置和/或从动装置的作用线平行的振动模式。
通过从属权利要求中所述的措施可得到独立权利要求中给出的特征的有利的进一步构型及改进。
消振单元的一个优选实施形式具有其它的自由度,尤其在空间中的和/或涉及旋转的自由度。由此以成本上特别有利的方式使消振单元的作用在根据本发明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振动频谱中扩展到其它的振动模式上。
根据本发明的消振单元的一个特别简单的实施形式通过活动的消振部件的运动自由度作为平移运动的构型来实现。这里被视为更有优点的是,根据本发明的消振单元的消振部件具有两个正交的运动分量,其中一个运动分量相对作用线平行地延伸及另一运动分量与主振动轴线正交。以此方式可由单个消振单元来阻尼平行的及正交的振动模式。
如果根据本发明的消振单元具有至少一个旋转运动自由度,该运动自由度相应于在旋转平面中绕旋转轴线的旋转运动,则可用特别简单的方式实现消振单元的特别紧凑的结构形式。此外这种消振单元对根据本发明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振动频谱中的旋转振动模式特别起作用。
消振单元、尤其至少一个消振部件的一个成本上特别有利的形式可通过构成至少一个消振质量来达到。
根据本发明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一个特别有利的进一步构型通过消振单元与一个强制激励装置的耦合来得到,通过该强制激励装置可驱动至少一个消振部件。在此情况下强制激励装置与驱动装置和/或从动装置相互配合。由此以有利的方式达到:消振单元在其功能上适配于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工作状态。
强制激励装置的一个结构简单并同时特别灵活的实施形式具有至少一个注有一个流体的压力室及至少一个操作部件。至少一个消振部件通过作用于操作部件上的流体的压力变化而处于运动。
这里该流体可为气体、尤其为空气或可为液体、尤其为油。
在使用气体时由于其可压缩性,强制激励装置弹性地作用在操作部件上。
而当使用液体时可使至少一个消振部件特别受到阻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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