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灭火器的喷嘴头无效
申请号: | 200880122490.5 | 申请日: | 2008-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09700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08 |
发明(设计)人: | 佩尔·芬·尼尔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快速消防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31/02 | 分类号: | A62C31/02;A62C31/07;A62C31/12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梁晓广;关兆辉 |
地址: | 丹麦腓*** | 国省代码: | 丹麦;DK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灭火器 喷嘴 | ||
1.一种用于如下类型灭火器的喷嘴头,所述灭火器包括液体源和用于将所述液体源连接到所述喷嘴头的液体进口(16)的软管和/或管道,其中所述喷嘴头(1)包括筒体(2)、带有所述液体进口(16)的最后端盖(3)和带有多个雾化喷嘴(7)的最前端盖(4),所述多个雾化喷嘴(7)经由所述喷嘴头(1)中的液体流道(15)与所述液体进口(16)连接以在操作期间朝着待被熄灭的火喷射雾化液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最前端盖(4)的外端面(9)被划分成交替的凹槽(17)和凸脊(18),并且所述雾化喷嘴(7)的开口(8)被置于所述凸脊(18)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喷嘴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脊(18)在所述最前端盖(4)的所述外端面(9)上以至少一个圆排列布置,并且两个凸脊(18)每一个之间的凹槽(17)优选地具有相等的宽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喷嘴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17)从所述最前端盖(4)的周边朝向所述端盖的中间向内延伸。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喷嘴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17)向液体喷射方向倾斜。
5.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喷嘴头,其特征在于,每一个凹槽(17)的宽度在液体喷射方向上逐渐增大。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喷嘴头,其中所述灭火器包括已经添加有发泡剂的液体源,并且还包括用于将所述液体源连接到所述喷嘴头(1)的所述最后端盖(3)中的泡沫液体进口(13)的软管和/或管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喷嘴头(1)包括泡沫流道(14),所述泡沫流道(14)在所述喷嘴头(1)中与所述泡沫液体进口(13)连接且与在所述喷嘴头(1)的所述最前端盖(4)中形成的泡沫喷嘴(10)连接,以在操作期间朝着待被熄灭的火喷射泡沫。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喷嘴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喷嘴(10)被形成为从所述喷嘴头(1)的所述最前端盖(4)延伸的粗短管(10)。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喷嘴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粗短管(10)的端面(11)是锯齿状的。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喷嘴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喷嘴头(1)包括喷嘴管(19),所述喷嘴管(19)能够以可拆离方式安装于所述喷嘴头(1)的所述泡沫流道(14)中并经由软管和/或管道连接到所述灭火器的所述液体源或者另一液体源,所述喷嘴管(19)在最前端部中形成有喷嘴(20)以在操作期间朝着待被熄灭的火喷射大量液体射流。
10.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喷嘴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喷嘴(7)中的至少一些具有平坦开口。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喷嘴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喷嘴(7)的平坦开口是至少大体上平行的。
12.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喷嘴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喷嘴头(23)是弯曲的。
13.一种灭火装置,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喷嘴头。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灭火装置被置于摩托车上、汽车中、航空器上、船上、雪地摩托车上和/或背包中。
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的灭火装置的用途,用于熄灭欧洲火灾类别A、B、C、E、D和F中的任一种类别的火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快速消防公司,未经快速消防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80122490.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多肽及其在制药中的应用
- 下一篇:醉鱼草苷IV的制备方法及其产品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