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消防系统的水雾喷头有效
申请号: | 200880123940.2 | 申请日: | 2008-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09701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08 |
发明(设计)人: | 詹斯·T·杰普森;埃里克·克里斯滕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丹佛斯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35/68 | 分类号: | A62C35/6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王景刚 |
地址: | 丹麦*** | 国省代码: | 丹麦;D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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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消防系统 水雾 喷头 | ||
1.一种距离室内天花板(5)或墙(10)至少15厘米安装的水雾喷头(1),所述水雾喷头(1)包括:
包括多个喷雾嘴(3)的喷嘴部分(2),每一个所述喷雾嘴(3)都适于产生灭火剂喷雾(4),所述喷嘴部分(2)连接到灭火剂源;
包括至少大致平面部分(7)的板(6),所述板(6)布置在所述喷嘴部分(2)和天花板(5)或墙(10)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雾喷头(1),其中,所述板(6)布置成距离所述喷嘴部分(2)少于15厘米。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雾喷头(1),其中,所述板(6)布置成大致靠近所述喷嘴部分(2)。
4.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水雾喷头(1),其中,所述板(6)包括边缘部分(8),所述边缘部分(8)布置成邻接至少大致平面的平面部分(7)并相对其形成一角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水雾喷头(1),其中,所述边缘部分(8)相对于大致平面部分(7)形成范围为1°-90°的角。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水雾喷头(1),其中,所述边缘部分(8)限定的面积小于所述大致平面部分(7)限定的面积。
7.根据权利要求4-6中任一项所述的水雾喷头(1),其中,所述边缘部分(8)从所述大致平面部分(7)延伸一定距离,所述距离在0.5cm到5cm之间。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水雾喷头(1),其中,所述板(6)的大致平面部分(7)限定特性长度,所述特性长度在150mm到300mm范围之内。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水雾喷头(1),其中,所述大致平面部分(7)是大致圆形,且其中所述特性长度是该圆形的半径。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水雾喷头(1),其中,所述大致平面部分(7)为大致方形的,且其中所述特性长度是方形的一条边的长度。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水雾喷头(1),其中,每一个所述喷嘴(3)都适于产生灭火剂雾。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水雾喷头(1),其中,所述喷嘴部分(2)连接到水基灭火剂源。
13.一种安装在建筑物内部的消防系统,所述消防系统包括灭火剂源和至少一个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水雾喷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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