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低合金钢粉无效
申请号: | 200880125653.5 | 申请日: | 2008-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256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22 |
发明(设计)人: | O·利特斯特伦;S·本特松;R·弗吕克霍尔姆;O·贝格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霍加纳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2C33/02 | 分类号: | C22C33/02;B22F3/12;B22F3/17;B22F9/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林柏楠;彭飞 |
地址: | 瑞典霍*** | 国省代码: | 瑞典;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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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低合金钢 | ||
1.水雾化的预合金化铁基钢粉,按重量%计,其包含:
0.4至2.0的Cr,
0.1至0.8的Mn,
少于0.1的V,
少于0.1的Mo,
少于0.1的Ni,
少于0.2的Cu,
少于0.1的C,
少于0.25的O,
少于0.5的不可避免的杂质,且
余量是铁。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粉末,其中Cr含量为最多1.8重量%,优选最多1.5重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粉末,其中Cr含量为至少0.5重量%。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的粉末,其中Mn的含量为至少0.2重量%,优选至少0.3重量%。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的粉末,其中Mn的含量为最多0.7重量%,优选最多0.6重量%。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的粉末,其中铬和锰含量的总和少于2.5重量%,优选少于2.3重量%,最优选少于1.9重量%。
7.根据权利要求1的粉末,其中Cr含量为0.4至0.6重量%,且Mn含量为0.6至0.8重量%,Mn含量优选为0.7至0.8重量%。
8.根据权利要求1的粉末,其中Cr含量为至少0.7重量%,且Mn含量为最多0.5重量%。
9.根据权利要求1的粉末,其中Cr含量为至少1.0重量%,且Mn含量为最多0.4重量%,优选最多0.3重量%。
10.铁基粉末组合物,其包含与下述材料混合的根据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的钢粉:该组合物的0.35至1重量%的石墨、该组合物的0.05至2重量%的润滑剂、任选地最多3%的量的铜、和任选地硬相材料和机械加工性增强剂。
11.制造烧结部件的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a)制备具有权利要求10中所述的组成的铁基钢粉混合物,
b)对该组合物施以400至2000MPa的压制,
c)在还原气氛中在1000至1400℃的温度烧结所得生坯部件,
d)任选地,在高于500℃的温度锻造所述经加热的部件,或对所得烧结部件施以热处理或硬化步骤。
12.烧结部件,其由根据权利要求10的粉末组合物制成,具有珠光体/铁素体微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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