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制造低衰减光纤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880126085.0 | 申请日: | 2008-1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25548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22 |
发明(设计)人: | A·V·菲利波夫;H·B·马修斯三世;B·W·雷丁;B·K·谢帕德;D·A·特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康宁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B37/027 | 分类号: | C03B37/027;C03B37/03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张宜红;周承泽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制造 衰减 光纤 方法 | ||
1.一种制造光纤的方法,所述方法包含:
从加热的玻璃源拉制光纤,和
通过将该光纤保持在处理区域中来处理该光纤,其中,处理区域的长度至少约5米,同时使该光纤在该处理区域内经受的平均冷却速率小于5000℃/秒,平均冷却速率定义为纤维进入处理区域时的表面温度与纤维离开处理区域时的表面温度之差除以光纤在该处理区域内的总停留时间,其中,光纤在离开处理区域时的表面温度至少约100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纤维在该处理区域内的总停留时间大于0.25秒。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纤维以大于或等于20米/秒的拉制速度被拉伸。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纤维在处理区域内的平均冷却速率小于2500℃/秒。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光纤进入处理区域时的表面温度约为1550-1750℃,光纤离开处理区域时的表面温度约为1250-1450℃。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纤维在处理区域内的平均冷却速率小于1000℃/秒。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纤维以大于或等于30米/秒的拉制速度被拉伸。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从加热的玻璃源拉制纤维和在处理区域内处理该纤维的步骤沿第一路径发生,该方法还进一步包括:
使裸光纤与流体轴承中的流体区接触,所述流体轴承包含由至少两个侧壁限定的沟道,纤维保持在所述沟道的区域内,它足以使纤维由于在通道内纤维下方存在的压差而基本上漂浮在该通道内,所述压差是由在通道内纤维下方供给的液体较高的压力相对于纤维上方存在的压力所造成的,以及
当所述裸光纤在流体垫区上拉伸时,使光纤改变方向为沿第二路径。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大于或等于20米/秒的拉制速度拉伸纤维。
10.一种制造光纤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以大于或等于20米/秒的拉制速度从加热的玻璃源拉制纤维,和
通过将该光纤保持在处理区域中来处理该光纤,光纤在处理区域的总停留时间超过0.25秒,同时使该光纤在该处理区域内经受的平均冷却速率小于5000℃/秒,平均冷却速率定义为纤维进入处理区域时的表面温度与纤维离开处理区域时的表面温度之差除以光纤在该处理区域内的总停留时间,其中,光纤离开处理区域时的表面温度至少约为1000℃。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纤维在处理区域内的平均冷却速率小于2500℃/秒。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大于或等于30米/秒的拉制速度拉伸纤维。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纤维在处理区域内的平均冷却速率小于1000℃/秒。
14.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光纤进入处理区时的表面温度约为1550℃至约1750℃,光纤离开处理区域时的表面温度为约1250℃至约1450℃。
15.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从加热的玻璃源拉制纤维和在处理区域内处理该纤维的步骤沿着第一路径发生,该方法还进一步包括:
使裸光纤与流体轴承中的流体区接触,所述流体轴承包含由至少两个侧壁限定的沟道,纤维保持在所述沟道的区域内,足以使纤维由于在沟道内纤维下方存在的压差而基本上漂浮在该沟道内,所述压差是由在沟道内纤维下方所述供给的液体较高的压力相对于纤维上面存在的压力所造成的,以及
当所述裸光纤在所述流体垫区拉伸时,使纤维改变方向为沿着第二路径。
16.一种制造光纤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以大于或等于10米/秒的拉制速度从加热的玻璃源拉制纤维,和
通过将该光纤保持在处理区域中来处理该光纤,其中,该处理区域的长度至少约5米,光纤进入处理区域时的表面温度为约1300℃至约2000℃,光纤离开处理区域时的表面温度至少约为1000℃。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大于或等于20米/秒的拉制速度拉伸纤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康宁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康宁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80126085.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