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背光源单元和液晶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880126829.9 | 申请日: | 2008-1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527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19 |
发明(设计)人: | 南乡智子;栗原直;久米康仁;畠雅幸;冈本隆章;松本一人;薮田浩志;藤本英树;方志教和;和田正一;松下友久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7 | 分类号: | G02F1/13357;F21Y10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龙淳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背光源 单元 液晶 显示装置 | ||
1.一种背光源单元,其具备导光板和扩散性片,并且从出射面出射的光照射液晶显示元件,该背光源单元的特征在于:
从所述出射面出射的光的半值宽度为44度以下。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源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半值宽度为20度以上40度以下。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背光源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扩散性片的雾度值为80%以下。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背光源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扩散性片的雾度值为30%以上76%以下。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源单元,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导光板与所述扩散性片之间设置有棱镜片。
6.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液晶显示元件的背面设置有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源单元。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液晶显示元件与所述背光源单元之间设置有亮度增强薄膜。
8.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晶显示元件为垂直取向型,
所述液晶显示元件中包括的液晶层在俯视时被分割成多个不同的取向区域。
9.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晶显示元件为垂直取向型,
所述液晶显示元件中包括的液晶层的液晶分子在俯视时沿全方位方向取向;
在所述液晶层的两面设置有圆偏光板。
10.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晶显示元件为扭转向列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夏普株式会社,未经夏普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80126829.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