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照明装置和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880128236.6 | 申请日: | 2008-11-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787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2-16 |
发明(设计)人: | 荒井政广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5B41/24 | 分类号: | H05B41/24;F21V23/00;G02F1/133;G02F1/13357;H05B41/392;F21Y10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11323 | 代理人: | 权鲜枝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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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装置 显示装置 | ||
1.一种照明装置,具备光源和收纳上述光源的底座,其特征在于:
具备逆变电路,所述逆变电路具有连接到上述光源的变压器,并且驱动该光源,
上述逆变电路在上述光源的点亮期间中的规定期间内用比规定的基本频率高的频率来驱动上述光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
具备控制部,所述控制部从外部输入调光指示信号,并且用所输入的调光指示信号决定PWM调光中的占空比,
上述控制部根据所决定的占空比生成用于驱动上述光源的驱动信号,将其输出到上述逆变电路。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照明装置,
上述逆变电路在上述规定期间内用上述基本频率的2倍以上的频率来驱动上述光源。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
上述光源采用冷阴极荧光管。
5.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使用了权利要求1~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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