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用照明装置以及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880130498.6 | 申请日: | 2008-06-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061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22 |
发明(设计)人: | 牧野崇伯 | 申请(专利权)人: | 塔卡国际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5B37/02 | 分类号: | H05B37/02;F21S2/00;G09F13/04;G09F13/42;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许静;郭凤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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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照明 装置 以及 显示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显示用照明装置以及显示装置,特别涉及适于展示物、陈列物、显示物、绘画等艺术上的显示的照明并且通过改变照明条件能够变更显示内容的显示用照明装置以及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作为现有的照明装置列举有专利文献1和专利文献2中记载的照明装置。在专利文献1中公开的照明装置中,准备了紫外线灯和白炽灯作为照明灯,并且,特别是具有如下结构:仅以按照时间顺序来进行点灯、照度调整、灭灯的方式来反复控制白炽灯的点灯动作。另一方面,紫外线灯始终保持为点灯状态。此外,即使是专利文献2所公开的照明装置,同样地,具备紫外线灯和白炽灯作为照明灯,并且具有如下的构成:周期性地使紫外线灯开、闭,与使紫外线灯关闭的期间相对应地、以点灯、照度调整、灭灯的方式来控制白炽灯的点灯动作。白炽灯的点灯动作的变化模式准备了若干个变化模式,从中选择一个模式。
此外在非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这样的照明装置,在照明装置的一面设有多个发光元件(LED),在该发光元件中包含例如发出蓝色(B)的发光元件组、发出红色(R)的发光元件组、发出紫外线(UV)的发光元件组。通过具备这些发光元件的照明装置来对壁纸上描绘的图画进行照明,切换发光动作使发光元件组以多个光线依次进行照明,使得壁纸的图画的颜色和图案发生变化。
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第2829503号公报
专利文献2:日本专利第2880476号公报
非专利文献1:株式会社装建管理、ウエブサイト「ttp://www.trickwall.com/trickwall.html」におけるトリツクフオ一ル、専用LED照明器具、平成20年5月30日
在所述的专利文献1、2所公开的照明装置中,仅对白炽灯进行使照度周期性地变化的控制,以能够提供的绘画等的艺术观点来看就不能充分地进行商品性较高的显示或表现。这是由于存在产生紫外线的单元是使用了荧光管的紫外线灯的技术,作为起因于技术上的制约而不能开发为全部完成的技术的问题。此外,上述的专利文献1、2所公开的照明装置在提示绘画的画框中是沿着形成画框的一边的部件用臂部来安装的。照明装置从画框的前表面侧通过白炽灯以及紫外线灯对绘画进行照明。现有的照明装置只具有从前侧对画框上安装的绘画进行照明的结构,作为显示用的照明装置而言受到较大的限制。
在非专利文献1中公开的壁画用照明装置中,能够通过利用LED的发光元件使若干个颜色(R、G、B)的光线以及紫外线发光来改变壁画的颜色,并能够用紫外线来使隐藏的图画显示来改变图画的内容。但是,图画的颜色不是图画本身所具有的颜色,而是发光元件的发光色所给予的颜色。进而,该照明技术是在白色的壁纸上用紫外线浮出图像的技术,是从什么也没有的地方浮出画像的演出。根据照明而观察到的眼睛的颜色的变化是,在白色的墙壁上照射附加了颜色的光,只是看起来有改变,图像本身就不会变化。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鉴于上述课题,提供一种显示用照明装置以及显示装置,该显示用照明装置以及显示装置利用包含白色的可视光线发光元件和紫外线发光元件来构成,能够分别自由地控制可视光线的发光强度和紫外线的发光强度,进而能够通过对高精度且能够表现丰富色调的印刷技术进行组合来对绘画等以艺术的观点进行商品性高的显示或表现,进而能够提高可视光线和紫外线的照射方向的自由度。
本发明的显示用照明装置以及显示装置为了达成上述目的,以下面的方式构成。
本发明的显示用照明装置具备:照明器,其具备至少一个可视光线发光元件和至少一个紫外线发光元件;以及控制单元,其交互地控制在照明器中的可视光线发光元件的发光动作和紫外线发光元件的发光动作,控制单元控制成:使可视光线发光元件发光,逐渐增大发光强度,然后逐渐减小发光强度,灭光,接着,使紫外线发光元件发光,逐渐增大发光强度,然后逐渐减小发光强度,灭光,交互地周期性地反复进行可视光线发光元件的发光动作和紫外线发光元件的发光动作,可视光线发光元件发出的可视光线和紫外线发光元件发出的紫外线交互地照射在显示对象物上。在显示用照明装置中,在显示对象物中描绘感应可视光线的图像部分、和感应紫外线的图像部分。
在所述的显示用照明装置中,显示对象物描绘感应可视光线的图像部分和感应紫外线的图像部分。
在所述的显示用照明装置中,由控制单元控制的可视光线发光元件的发光动作的变化模式以及紫外线发光元件的发光动作的变化模式是相同的。
在所述的显示用照明装置中,使由控制单元控制的可视光线发光元件的发光动作的变化模式与紫外线发光元件的发光动作的变化模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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