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掺磷光纤的加速老化有效
申请号: | 200910005869.4 | 申请日: | 2009-0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9714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09 |
发明(设计)人: | D·J·迪乔瓦尼;M·卢瓦利;G·E·欧兰德森;D·S·维迪亚;小R·林格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OFS菲特尔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C25/66 | 分类号: | C03C25/66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镇江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磷光 加速 老化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针对850nm左右以及更宽的带宽上的高容量传输而 优化的多模光纤、以及使用该光纤的光纤传输系统。更具体地说,本 发明涉及用于确定钝化多掺杂光纤相对于氢的效果的条件的方法。
背景技术
尽管单模光纤是一种非常高效、损耗低的光波传输介质并因此而 广泛地用于要求损耗非常低的如长距离通信的应用中,但是多横模光 纤(下文中的多模光纤)具有针对短距离应用以及特种光纤而建立的 状态。例如,局域网(LAN)应用传统上是以基于低成本多模光纤的 系统为基础的。这种系统通过利用串行传输、源与光纤端之间的不严 格的对准容差、以及连接及结合中的大的对准容差,来使得能够实现 低成本。为了有效地服务于这些应用,产业界已经针对可接受的最小 传输距离以及对于该距离的最低光纤性能而设定了标准。对于单个楼 宇内光链路,当前所使用的距离为300米。楼宇内光链路包括绝大多 数当今所使用的光链路。
由于数据速率已增加到10Gb/s,因此在使用低成本的基于多模 的串行系统的情况下,传统的阶跃折射率多模光纤的距离仅限于26 米至33米的距离。
针对10GBASE-LX4的IEEE草案协议是在1310nm左右工作的 四信道WDM系统,该系统在标准级多模光纤上可以支持长达300米。 该10GBASE-LX4解决方案由于光学复杂性高且单模容差严格而导致 成本很高,因此在市场中仅获得有限的成功。
作为结果,与850nm优化的OM3多模光纤并行地发展了在850 nm处工作的10GBASE-SR(近程)基于垂直腔面发射激光器(基于 VCSEL)的串行收发器。根据国际标准组织(ISO)11801规定,OM3 光纤是850nm处的有效模带宽(EMB)为2000MHz.km的光纤。 VCSEL注入(launch)与OM3光纤的集成为10Gbps LAN或Gbps 存储区网络(SAN)传输提供了低成本的300米解决方案,并在2002 年由IEEE802.3对其进行了标准化。现有技术水平的遵从OM3的光 纤的典型距离为1.1km。由于OM3光纤上的10GBASE-SR是成本最 低的10Gb/s 300米系统,因此它是新的光纤安装的优选的系统。
然而产业界仍缺乏对已安装的非OM3多模光纤的在成本上有效 的解决方案。
受到发送器端或接收器端中所内置的色散补偿方案(光模滤波或 电子色散补偿)的发展的刺激,IEEE已建立了针对已安装的光纤分 布式数据接口(FDDI)级光纤、OM2级光纤及OM3级光纤上的1300 nm处的10Gbps单信道传输的802.3 10GBASE-LRM(远距离多模) 协议。然而,FDDI级光纤、OM2级光纤以及OM3级光纤中的任一 个都不是针对激光源的1300nm性能来优化的。迄今为止,在IEEE 投稿人的模拟中,表明99%的10GBASE-LRM距离对于FDDI级仅 为220m,而对于使用电子色散补偿及偏移注入条件的OM3光纤而 言,为可接受的300m。预期10GBASE-LRM的成本高于 10GBASE-SR但低于10GBASE-LX4(四信道复用系统),使得其在 现有的多模光纤安装的市场中潜在地可行。
多模光纤上的更高速传输的合理的下一步将是40Gbps。两个最 有可能的候选是(其将被称作)在OM3光纤上支持300米的 40GBASE-SX4,以及在FDDI级光纤、OM2光纤及OM3光纤上支 持220米的40GBASE-LRM。40GBASE-SX4将是与未成功的 10GBASE-LX4解决方案相似的CWDM(粗波分复用)解决方案,但 是具有一些关键的优点:1)将使用成本较低的850nm的VCSEL来 替代DFB(分布反馈)激光器;2)利用比LX-4所需的单模容差宽 松10倍的多模容差而使得能够实现较低的封装成本;3)与用于40 Gb/s串行解决方案的40GHz IC所需的更昂贵的硅锗材料相比,在 10GHz频率处工作的SX-4解决方案使得能够使用传统的低成本的 CMOS集成电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OFS菲特尔有限责任公司,未经OFS菲特尔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005869.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