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移去的首字母标识片有效
申请号: | 200910006757.0 | 申请日: | 2009-02-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10381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19 |
发明(设计)人: | P·V·赛克鲁纳 | 申请(专利权)人: | 途明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7/00 | 分类号: | G09F7/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胡晓萍 |
地址: | 美国新***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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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去 首字母 标识 | ||
1.一种行李箱包的标识装置,该装置包括:
固定构件,所述固定构件在所述行李箱包的一个表面上延伸且包括至少 一个保持结构;联接到所述固定构件上的外壳,所述外壳包括大致平面的表面, 所述表面带有围绕所述大致平面的表面的周缘延伸的高起边界以在其中形成 凹腔;以及
可移去地联接到所述外壳的标识片,所述标识片设置在所述凹腔内且其 一个表面与所述周缘齐平;
其中,所述固定构件设置在所述行李箱包的内表面上,而所述外壳和所 述标识片设置在所述行李箱包的外表面上,所述至少一个保持结构构成为具有 足够柔性的突片,在施加比撕裂所述行李箱包板片所需的力小的力时,所述突 片允许所述外壳从所述固定构件拆卸。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包标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包括至 少一个孔,所述至少一个孔构造成接纳所述至少一个保持结构,以将所述外壳 联接到所述固定构件。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包标识装置,其特征在于,一第一标识片从 所述外壳移去,而一第二标识片联接到所述外壳。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包标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片包括 个性化的标记。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包标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构件用 金属制成。
6.如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行李箱包标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用 金属制成。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包标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构件构 造成大致平面的板。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包标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片由皮 革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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