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移动通信系统、移动通信方法以及无线控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910007749.8 | 申请日: | 2009-02-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2190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02 |
发明(设计)人: | 川本润一郎;花木明人;林贵裕;后藤喜和;高木由纪子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NTT都科摩 |
主分类号: | H04W28/02 | 分类号: | H04W28/02;H04W72/04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汪惠民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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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 通信 系统 方法 以及 无线 控制 装置 | ||
1.一种移动通信系统,其具有无线控制装置,并且所述移动通信系 统构成为,移动台由使用高速下行分组通信对应无线链路来进行高速下行 分组通信、使用不包含高速上行分组通信对应无线链路的至少一个无线链 路来进行上行分组通信的第一通信状态,迁移到使用所述高速下行分组通 信对应无线链路来进行高速下行分组通信、使用高速上行分组通信对应无 线链路进行高速上行分组通信的第二通信状态,
所述无线控制装置具备通信状态控制部,当由所述第一通信状态的移 动台建立了至少一个高速上行分组通信对应无线链路、并且该第一通信状 态的移动台的高速下行分组通信用服务小区切换到建立了该高速上行分 组通信对应无线链路的基站的情况下,该通信状态控制部指示该第一通信 状态的移动台迁移到所述第二通信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当由所述第一通信状态的移动台建立了至少一个高速上行分组通信 对应无线链路、并且该第一通信状态的移动台中的发送缓存内的数据量超 过规定阈值的情况下,该第一通信状态的移动台迁移到所述第二通信状 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当在由所述第一通信状态的移动台建立了至少一个高速上行分组通 信对应无线链路之后、经过了规定期间的情况下,该第一通信状态的移动 台迁移到所述第二通信状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当由所述第一通信状态的移动台建立了至少一个高速上行分组通信 对应无线链路、并且在建立了该高速上行分组通信对应无线链路的基站中 存在规定的空闲资源的情况下,该第一通信状态的移动台迁移到所述第二 通信状态。
5.一种移动通信系统,其具有无线控制装置,并且所述移动通信系 统构成为,移动台由使用高速下行分组通信对应无线链路来进行高速下行 分组通信、使用不包含高速上行分组通信对应无线链路的至少一个无线链 路来进行上行分组通信的第一通信状态,迁移到使用所述高速下行分组通 信对应无线链路来进行高速下行分组通信、使用高速上行分组通信对应无 线链路来进行高速上行分组通信的第二通信状态,
所述无线控制装置具备通信状态控制部,当将所述第一通信状态的移 动台中的所有的上行分组通信用无线链路均建立为高速上行分组通信对 应无线链路、并且该第一通信状态的移动台的高速下行分组通信用服务小 区切换到建立了该高速上行分组通信对应无线链路的基站的情况下,该通 信状态控制部指示该第一通信状态的移动台迁移到所述第二通信状态。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移动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当将所述第一通信状态的移动台中的所有的上行分组通信用无线链 路均建立为高速上行分组通信对应无线链路、并且该第一通信状态的移动 台中的发送缓存内的数据量超过规定阈值的情况下,该第一通信状态的移 动台迁移到所述第二通信状态。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移动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当在将所述第一通信状态的移动台中的所有的上行分组通信用无线 链路均建立为高速上行分组通信对应无线链路之后、经过了规定期间的情 况下,该第一通信状态的移动台迁移到所述第二通信状态。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移动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当将所述第一通信状态的移动台中的所有的上行分组通信用无线链 路均建立为高速上行分组通信对应无线链路、并且在建立了该高速上行分 组通信对应无线链路的基站中存在规定的空闲资源的情况下,迁移到所述 第二通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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