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以野鸡为基料的食品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10573.1 | 申请日: | 2009-03-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85469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22 |
发明(设计)人: | 张立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立波 |
主分类号: | A23L1/315 | 分类号: | A23L1/315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34300***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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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野鸡 食品 制备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食品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是以野鸡为基料的食品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野鸡只能在山区野外生存条件下生长,数量不多,随着经济的发展,部分养殖专业户购买雌、雄野鸡,经过多年繁殖家养,家养环境造成一个山区野外生存的条件,饲料经科学配方,不断发展成为一个饲养、加工一条龙方式,厂家带动农户的经营理念,经检索尚没发现以野鸡为基料的食品制备方法的相关资料和生产产品。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上述山鸡只能在山区野外生存条件下生长,数量不多,经检索尚没发现以山鸡为基料的食品的制备方法的相关资料和生产产品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以野鸡为基料的食品制备方法,用该方法饲养的野鸡具有肉质细嫩,味道鲜美可口,含有25%的蛋白质、维生素、卵磷脂和矿物质。
本发明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制备方法,屠杀野鸡家养的非疫区健康检疫合格的野鸡,每只重量900-1000g,配料采用精盐,含氯化钠98%以上,白糖纯度99%以上,生姜,无变质老姜,大蒜,不抽芽的干蒜,花椒,无毒变纯质,味精,含谷氨配钠80%以上,黄酒,含酒精12%以上。屠杀用快刀迅速切断主血管放血、拔毛,将山鸡放入65-70℃热水浸泡1-2分钟,迅速拔毛,拔净为止,放入温水中浸泡,将山鸡下货全部清除,煮野鸡一次20-30只为宜,将配料同时放锅中,温度控制在90-110℃,时间控制在28-30分钟,又将整只野鸡取出自然冷却,已备用。
实施方式
将家养野鸡检疫合格,每只重950-1000g,取料有盐、白糖、生姜、大蒜、花椒、味精、黄酒,将野鸡和配料同时放入锅中,一次20-30只为宜,温度控制90-110℃,时间控制在28-30分钟,又将整只山鸡取出自然冷却,可根据用户要求加工成整鸡罐头和真空小包装食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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