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水陆两用滑行器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19346.5 | 申请日: | 2009-10-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00430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05 |
发明(设计)人: | 李新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新民 |
主分类号: | A63C17/00 | 分类号: | A63C17/00;B63B35/81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4003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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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陆 两用 滑行 | ||
1.一种水陆两用滑行器,包括两个前端上翘的平板状滑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滑板(1)的上方安装有脚踏板(2),该脚踏板(2)带有前后均开口的鞋帮,脚踏板(2)连接于滑板(1)上表面;在滑板(1)的下方分别安装有前滑轮(9)和后滑轮(5);在滑板(1)的下方还安装有桨蹼,所述的桨蹼包括一块固定桨板(12)和若干块活动桨板(13),所述固定桨板(12)和所述活动桨板(13)的两端分别设置有将所述固定桨板(12)和所述活动桨板(13)的两端面封闭的柔性布(14),固定桨板(12)和活动桨板(13)的内端均连接在桨蹼轴(15)上,桨蹼轴(15)通过安装架安装于滑板(1)上,其中固定桨板(12)固定于滑板(1)的下表面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陆两用滑行器,其特征在于:在滑板(1)的下方还安装有稳定器(7),该稳定器(7)的上端通过稳定器轴(3)固定连接在滑板(1)上,下端带有皮碗(10)。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陆两用滑行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的滑板配套使用的两个伞桨(11);所述的伞桨(11)主体部分为一直杆,直杆底端带有伞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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