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何首乌饮料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20146.1 | 申请日: | 2009-04-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61978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20 |
发明(设计)人: | 周洁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洁 |
主分类号: | A23L1/29 | 分类号: | A23L1/29;A23L2/3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5600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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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何首乌 饮料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饮料,特别是一种何首乌饮料。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饮料品种繁多,从传统的单一解署型,发展到今天广为流行的保健型。对主料的选择不同,决定了保健饮料的保健功能,如蚁王可乐、红牛饮料。就保健品何首乌而言,人们还局限于口服、泡水喝、做药膳,使用受到了限制,不便于普及。
发明内容
本发明目的是针对上述不足而提供一种以何首乌为主料,具有解毒功效的何首乌饮料。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一种何首乌饮料,配方为(按重量百分比计):何首乌汁10-15%、可乐香精0.1-0.15%、冰糖8-10%、柠檬酸0.3-0.5%,余量为水。何首乌汁是每百公斤鲜何首乌洗净后粉碎、醇提,得何首乌浸膏(汁)20公斤。水可选用蒸馏水或过滤水。
本发明的优点是提供了一种人参新的食用方式,具有酸甜适度、清凉可口,特点鲜明和抗疲劳作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按重量百分比计):
实施例1:
何首乌汁10%、可乐香精0.1%、冰糖8%、柠檬酸0.3%、水81.6%。
实施例2:
何首乌汁12%、可乐香精0.12%、冰糖9%、柠檬酸0.4%、水78.48%。
实施例3:
何首乌汁15%、可乐香精0.15%、冰糖10%、柠檬酸0.5%、水7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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