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降低玻璃制品损伤的复合非金属材料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21053.0 | 申请日: | 2009-0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81482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15 |
发明(设计)人: | 邵飞;张宏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27/18 | 分类号: | C08L27/18;C08K3/34;C08K3/04;C01B33/24;C01B31/02;C01B31/04 |
代理公司: | 西安通大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陆万寿 |
地址: | 71003***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降低 玻璃制品 损伤 复合 非金属材料 | ||
1.一种降低玻璃制品损伤的复合非金属材料,复合非金属材料由基体材料聚四氟乙烯、增强导电性的材料和改善塑性的材料组成,其特征在于:复合非金属材料中聚四氟乙烯、增强导电性的材料和改善塑性的材料的质量比是1-10∶1-10∶1-10;所述改善塑性的材料为硅灰石粉,所述增强导电性的材料为炭黑、石墨或聚乙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降低玻璃制品损伤的复合非金属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增强导电性的材料为石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降低玻璃制品损伤的复合非金属材料,其特征在于:复合非金属材料由聚四氟乙烯、石墨和硅灰石粉按照质量比1∶1∶1、10∶1∶1、1∶10∶1、1∶1∶10、1∶10∶10、10∶5∶1、10∶1∶5、1∶5∶10、5∶1∶10、5∶10∶1、1∶10∶5、5∶1∶1、5∶5∶1、1∶5∶1、1∶1∶5、1∶5∶5、2∶1∶1、1∶2∶1、1∶2∶2或1∶1∶2组成。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021053.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