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环保无熟料水泥和其制备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910030986.6 | 申请日: | 2009-04-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25217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09 |
发明(设计)人: | 刘日鑫;徐开胜;侯文顺;徐永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主分类号: | C04B7/153 | 分类号: | C04B7/153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天龙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 萍 |
地址: | 213164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环保 熟料 水泥 制备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无熟料水泥领域,特别涉及利用工业废渣为主要原材料制 造生产环保型无熟料水泥及其干粉砂浆和混凝土。
背景技术
据申请人了解,中国专利CN1033505C涉及一种钢渣矿渣早强无熟料水 泥,该专利公开了以钢渣和高炉矿渣为主要组成材料,加入一定量的铝硅酸 钾(钠)玻璃体作激发剂,共同研磨而制得,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但该专 利的主要激发剂一铝硅酸钾(钠)是自制,根据其专利说明书,该激发剂 制备时要将原料经过950~1250℃的高温煅烧熔融处理,其制备工艺复杂, 消耗大量的能量,同时容易形成二次污染,其推广价值不高。
中国专利CN1405108A公开了一种环保型无熟料水泥及其制备方法,其 主要利用矿渣、石膏、氢氧化钠、消石灰、明矾、石灰石、早强剂等材料 制备出水泥,该水泥所含组份与配比为:高炉矿渣60~90份、石膏5~20 份、氢氧化钠0~3份、消石灰0~3份、明矾0~2份、石灰石0~5份、 早强剂0~3份,虽然该文献报道其生产的水泥性能能够达到相关国家标准, 但该专利仍然存在以下不足:
(1)根据其专利申请说明书可知,该申请专利主要是利用矿渣和石膏 作为主要原材料制备水泥,石膏的作用是激发矿渣。而申请人对石膏的激 发作用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石膏对矿渣的激发作用不明显;同时加入 过量石膏反而会导致水泥性能的突变或变异,并最终导致材料产生严重的 龟裂现象。
(2)该专利还利用价格昂贵、来源有限且易潮解变质的氢氧化钠作为 辅助激发剂,导致这种无熟料水泥的生产成本较高,且不易存储;即使能实 现产业化,氢氧化钠的来源又存在问题。
(3)该专利中还用到了消石灰作为辅助激发剂,但申请人经过研究试 验发现其激发效果不佳。
中国专利CN101037308A公开了一种无熟料水泥的制备方法及其制备 的混凝土,其利用工业废料如矿渣或粉煤灰、硫酸盐激发剂和少量的缓凝 剂制备水泥及混凝土,混凝土可配制成C10~C100等级的混凝土。其用到 的缓凝剂为重铬酸盐化合物,具有严重的污染性。
此外,申请号为CN02139776.7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利用电石渣与粉 煤灰和外加剂混合,经粉磨筛分制得生态建筑胶结料,然后再根据设计部门 要求配制成不同等级(M2.5~M10.0)砌筑砂浆和抹灰砂浆,从而制得一种 环保砌筑水泥。该专利主要利用电石渣和粉煤灰生产电石渣砌筑水泥,但 其获得的强度有限,只能配制M2.5~M10的砌筑砂浆,因而大大限制了其 应用范围。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种原材料来源广泛的环保无熟料水泥,该 水泥可以达到矿渣硅酸盐水泥PS32.5的各项性能指标。
为实现本发明第一发明目的,申请人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环保无 熟料水泥,包括粒化高炉矿渣、电石渣、石膏和助剂,按质量份数计,所述 各组分的含量如下:
a)粒化高炉矿渣 60~92份;
b)电石渣 5~25份;
c)石膏 2~10份;
d)助剂 1~20份。
在上述环保无熟料水泥中,所述粒化高炉矿渣是本发明的主要原材料 之一,其主要成分为CaO和SiO2,其在配方中所起的作用主要是发生水化 反应,生成胶凝材料,但其本身水化程度不高,需要无熟料水泥中的其它 组分的激发。
在上述环保无熟料水泥中,所述电石渣是也本发明的主要原材料之一, 其主要成分为Ca(OH)2,其在配方中所起的作用主要是与矿渣进行激发反 应。
在上述环保无熟料水泥中,所述石膏包括天然石膏和脱硫石膏,由于 脱硫石膏为工业废弃物,因此优选脱硫石膏。石膏的其主要成分为CaSO4, 其在配方中只是起激发作用,能够提高胶凝材料的早期强度。
在上述环保无熟料水泥中,所述助剂为硅微粉、硅灰、白炭黑、硫酸 盐、碳酸盐、硫铝酸盐或其中任意2种或3种以上的混合物。
硫酸盐如硫酸钠、硫酸钾等;碳酸盐如碳酸钙等;硫铝酸盐如硫铝酸 钠、硫铝酸钾等。
由于硅灰和硅微粉的激发效果较好,所以生产时,优先选用硅灰或硅 微粉,或两者的混合物。最好是选用硅灰和硅微粉的混合物,如果要兼顾 成本的话,则可多用一些硅灰,少用一些硅微粉。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未经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030986.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