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废水与烟气烟尘处理工艺有效
申请号: | 200910058414.9 | 申请日: | 2009-02-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117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25 |
发明(设计)人: | 伍学明;杨莉;张俊明;黄艺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恒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3/30 | 分类号: | C02F3/30;C02F1/52;B01D53/48 |
代理公司: | 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14 | 代理人: | 彭立琼 |
地址: | 620010 ***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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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废水 烟气 烟尘 处理 工艺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废水与烟气烟尘处理工艺。
背景技术
目前很多化工企业都废水处理工艺多数采用的是:废水→厌氧→好氧→沉 降→排放,废水经厌氧-好氧反应后还有一定的CODcr、色度及悬浮物(SS), 如申请人所使用的酒精生产线,废水CODcr80-100mg/L、色度90-100倍、 SS80-100mg/L。直接经沉降排放色度和悬浮物很难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为 了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还要在排放前投入活性炭脱色吸附床或其它设施, 经处理后才能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但其投资很大,使废水处理成本很高。
与此同时,化工企业每天都会煤燃烧产生的烟气烟尘中含有大量的SO2、CO2等酸性气体,需要处理后再排放。烟气烟尘中所含的这些酸性气体溶于水,在 水中加入高效脱硫剂让它与酸性气体反应生成沉淀,再经沉降而达到排放标准。 处理烟气烟尘需要消耗大量的清水。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废水与烟气烟尘集中处理并加以相互 综合利用,最终让废水和烟气烟尘实现达标排放的工艺。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包括如下步骤:
(1)锅炉煤燃烧产生的烟气烟尘收集后送入高效脱硫除尘塔内;
(2)废水经厌氧、好氧反应后进行沉淀;沉淀后的废水里补充清水,在上 述水中加入脱硫除尘剂后送入脱硫除尘塔,形成水雾;
(3)高效脱硫除尘塔内的烟气烟尘与水充分接触反应;
(4)在高效脱硫除尘塔内反应后的水,进入沉降沟内沉降,将沉降的上清 液再经人工湿地沉降后达标排放;
(5)在高效脱硫除尘塔内反应后的烟气经引风机送入风窗达标排放。
采用本发明方法,充分利用了烟气烟尘中的含碳物质,这些含碳物质具有 一定的脱色吸附功能,可以吸附一定的色素,降低一定的CODcr及悬浮物(SS)。 利用高效脱硫除尘塔替代活性炭脱色吸附床,将废水通入高效脱硫除尘塔内, 高效脱硫除尘塔内的烟气烟尘吸附废水中的CODcr、色度及悬浮物。而通过在废 水中加入脱硫剂来处理烟气烟尘中含有大量的酸性气体,不仅节省了清水,同 时废水显碱性可替代部分脱硫剂。经过综合利用处理的烟气烟尘和废水,最终 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工艺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但不应将此理 解为发明的上述主题的范围仅限于下述实施例。
如图1所示,锅炉煤燃烧产生的烟气烟尘收集后送入高效脱硫除尘塔内; 同时将生产废水经厌氧、好氧反应后进行沉淀,在沉降池内沉淀后的废水里补 充清水,然后在水中加入脱硫除尘剂后送入脱硫除尘塔,形成水雾;水雾中的 脱硫剂与烟气中SO2等酸性物质反应生成沉淀,同时水雾与烟尘充分地接触,烟 尘中含碳的物质,将废水中的CODcr和色度等物质吸附。在高效脱硫除尘塔内 反应后的废水,进入沉降沟内沉降,沉淀物质进入煤灰,上清液再经人工湿地 沉降后达标排放;在高效脱硫除尘塔内反应后的烟气经引风机送入风窗达标排 放。
将本发明工艺应用到申请人年产5万吨的酒精生产线,该生产线每天要产 生1600立方的废水、40吨煤灰及烟尘烟气。公司用经厌氧-好氧处理后的废水 代替清水,每天节约清水1600立方。同时由于废水pH呈碱性,每天节约脱硫 剂800kg,其去除率达99.5%。经高效脱硫除尘塔喷雾处理后的废水CODcr50-80 mg/L,其去除率达20%;色度20-40倍,其去除率达60%;SS40-60mg/L,其去 除率达40%;pH6.5-7.5,符合标准6-9。
采用本发明工艺技术,通过高效脱硫除尘塔将废水处理线与烟气烟尘处理 线结合在一起并加以相互综合利用,取得了一举多得的效果:利用废水用来处 理烟尘烟气,节约处理烟尘烟气的脱硫剂和节约处理烟尘烟气耗用的清水。利 用烟尘烟气用来处理废水,降废水的CODcr及SS;节约购买处理废水的活性炭 脱色吸附床的费用达数百万元。
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基本特征的情况下,本发明可以具体化为其他具体 的形式。因此本发明的实例可以认为在所有方面均是说明性和没有限制性的, 由附加的权利要求所表明的本发明范围胜于上述说明书的范围,因此在其内涵 和权利要求等效范围之内的所有变化均包含在其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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