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无线电信号定位及声纹认证的耳机式监控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80371.4 | 申请日: | 2009-03-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406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22 |
发明(设计)人: | 商文彬;黄琼;蔡常军;杨劲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奥特硅谷视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B21/00 | 分类号: | G08B21/00;H04R1/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悦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11 | 代理人: | 田明;任晓航 |
地址: | 100080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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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无线 电信号 定位 声纹 认证 耳机 监控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监控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无线电信号定位及声纹认证的耳机式监控装置,特别适用于司法部门对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人员进行监控。
背景技术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均由公安机关执行,实践中通常采用的方式为:由公安机关对被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人进行登记,然后规定其定期到公安机关报道。然而,由于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的有限性,这难免会增加公安人员的工作量,工作效率也较低。而且如果被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人没有按照规定报道,也不容易被发现,从而造成对被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人的监控不力。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基于无线电信号定位和声纹认证,监控力度强、效率高、携带方便的耳机式监控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基于无线电信号定位及声纹认证的耳机式监控装置,包括两个具有外壳的耳套(11、12)和连接耳套的支架(13),在所述耳套(11、12)内部设有无线电信号发射模块(121),无线通信模块(111),与无线通信模块(111)连接的扬声器(113),以及与无线通信模块(111)和扬声器(113)连接的报警模块(112);所述报警模块(112)内设有振动器(1121)和发声器(1122);在所述耳套(11)外部设有与无线通信模块(111)连接的麦克风(14)和呼叫按钮(115)。
如上所述的一种基于无线电信号定位及声纹认证的耳机式监控装置,将无线通信模块(111)、报警模块(112)设置在一个耳套(11)内,将无线电信号发射模块(121)设置在另一个耳套(12)内。
如上所述的一种基于无线电信号定位及声纹认证的耳机式监控装置,在所述两个耳套(11、12)内各设一个扬声器(113、122),通过内置在耳套(11、12)或支架(13)内的电路与无线通信模块(111)相连。
采用本发明所述耳机式监控装置,极大地方便了公安机关对本辖区内的所有被监视人员的监控,通过无线电信号定位被监控人员位置,通过声纹识别远程验证被监控人员身份,增强了对被监视人员的监控力度,并减少了公安机关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省去了被监视人员按期到公安机关报道的麻烦,而且便于被监视人员携带和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具体实施方式中耳机式监控装置外形示意图;
图2是具体实施方式中耳套一端设置结构示意图;
图3是具体实施方式中耳套另一端设置结构示意图;
图4是具体实施方式中报警模块组成结构示意图;
图5是具体实施方式中语音通信处理过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和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描述。
本发明的核心思想是:在被监控人员处设置本发明所述耳机式监控装置,由被监控人员随身携带,在公安机关处设置监控服务器,耳机式监控装置和监控服务器通过无线网络进行语音和数据通信。耳机式监控装置和监控服务器相互配合,完成被监控人员的定位,通过声纹识别远程验证被监控人员身份以及报警等功能。
如图1、2和3所示,一种耳机式监控装置,包括两个具有外壳的耳套11、12,和连接耳套的支架13。在所述耳套11、12内部设有无线电信号发射模块121,无线通信模块111,与无线通信模块111连接的扬声器113,以及与无线通信模块111和扬声器113连接的报警模块112。在所述耳套11外部设有与无线通信模块111连接的麦克风14和呼叫按钮115。该监控装置还包括开关116和电源114,电源114为所有模块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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