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接入控制方法及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84243.7 | 申请日: | 2009-05-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885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7 |
发明(设计)人: | 陆伟;吴问付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4/08 | 分类号: | H04W4/08;H04W48/08;H04W88/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0 | 代理人: | 郑立明 |
地址: | 518129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接入 控制 方法 系统 | ||
1.一种接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得用户在封闭用户组CSG的允许业务类型;
根据所述用户在CSG的允许业务类型确定所述用户是否允许接入所述CSG。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得用户在CSG的允许业务类型,包括:
策略和计费规则功能设备PCRF从移动性管理设备处获得所述用户接入的CSG信息和/或所述用户的类型;
所述PCRF根据所述用户接入的CSG信息和/或所述用户的类型,从业务类型签约数据库获得所述用户在CSG的允许业务类型。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接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接入的CSG信息包括用户是否为CSG成员和/或用户接入的CSG ID。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得用户在CSG的允许业务类型,包括:
PCRF从移动性管理设备处获得所述用户在CSG的允许业务类型。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接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PCRF从移动性管理设备处获得所述用户在CSG的允许业务类型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家庭无线接入设备根据用户接入的CSG信息、和/或所述用户的类型配置用户在所述CSG的允许业务类型,并发送给业务类型签约数据库,所述用户接入的CSG信息包括用户是否为CSG成员和/或用户接入的CSG ID;
所述移动性管理设备从所述业务类型签约数据库获得所述用户在CSG的允许业务类型。
6.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4或5所述的接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CSG的允许业务类型确定所述用户是否允许接入所述CSG,包括:
所述PCRF将所述用户在CSG的允许业务类型发送给移动性管理设备、家庭无线接入设备或用户设备中的至少一个;
所述移动性管理设备、家庭无线接入设备或用户设备接收所述用户的业务请求;
所述移动性管理设备、家庭无线接入设备或用户设备判断所述业务请求是否符合CSG的允许业务类型,接入符合的业务请求,或者拒绝不符合的业务请求。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接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移动性管理设备或所述家庭无线接入设备接收所述用户的跟踪区更新请求或切换请求;
所述移动性管理设备或所述家庭无线接入设备将所述用户在CSG的允许业务类型发送给所述跟踪区更新请求或切换请求的更新或切换后的移动性管理设备或家庭无线接入设备。
8.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4或5所述的接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用户在CSG的允许业务类型确定所述用户是否允许接入所述CSG,包括:
PCRF接收所述用户的业务请求;
PCRF接入符合所述在CSG的允许业务类型的用户的业务请求,或者拒绝不符合所述在CSG的允许业务类型的用户的业务请求。
9.一种接入管理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业务类型获取单元,用于获得用户在CSG的允许业务类型;
接入控制单元,根据所述用户在CSG的允许业务类型确定所述用户是否允许接入所述CSG。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接入管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入管理设备为PCRF时,所述业务类型获取单元,用于从移动性管理设备处获得用户在CSG的允许业务类型;或者用于从移动性管理设备处获得用户接入的CSG信息和/或所述用户的类型,根据所述用户接入的CSG信息和/或所述用户的类型,从所述业务类型签约数据库获得所述用户在CSG的允许业务类型,所述用户接入的CSG信息包括用户是否为CSG成员和/或用户接入的CSG ID。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接入管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入管理设备为移动性管理设备、家庭无线接入设备或用户设备时,所述业务类型获取单元,用于通过策略和计费规则功能设备获得用户在CSG的允许业务类型。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接入管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入管理设备为PCRF、移动性管理设备或家庭无线接入设备时,所述接入控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用户的业务请求,判断所述用户的业务请求是否符合所述CSG的允许业务类型,接入符合的业务请求,或者拒绝不符合的业务请求。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084243.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视频观看设备和自发光型显示器
- 下一篇:气体打火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