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按使用量收费的导航装置及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84772.7 | 申请日: | 2009-05-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9249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02 |
发明(设计)人: | 张文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C21/34 | 分类号: | G01C21/34;G01S5/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郑立明 |
地址: | 518044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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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收费 导航 装置 方法 | ||
1、一种按使用量收费的导航装置,包括路径引导模块和路径搜索模块,所述路径引导模块用于根据取得地图数据,对其进行路径诱导处理,所述路径搜索模块用于搜索路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路径设置模块:用于接收用户的输入指示,设置路径的目的地;
GPS信号等待模块:用于在设置了路径之后,接收首个有效的GPS定位信息;
短信激活条件判断模块:用于判断用户使用的导航软件是否满足需要短信激活的条件;
短信发送模块:用于向导航软件服务商的接收号码发送一个请求扣款激活的短信;
短信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导航软件服务商号码发出的回应短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按使用量收费的导航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短信激活条件初始化模块,用于将需要短信激活的判断条件全部初始化。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按使用量收费的导航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提示短信激活模块,用于显示提示信息,并等待用户选择确定或退出导航软件系统。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按使用量收费的导航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扣款成功判断模块,用于判断导航软件服务商号码发出的回应短信是否指示扣款成功。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按使用量收费的导航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导航软件关闭模块,用于在软件服务商发出的回应短信指示扣款不成功时,提示扣款不成功,并关闭导航软件。
6、一种按使用量收费的导航方法,包括:
步骤a.根据用户输入的指令设置导航路径;
步骤b.接收首个有效的GPS定位信息;
步骤c.判断短信激活条件是否满足,并在短信激活条件满足时,发送激活短信;
步骤d.接收软件服务商号码发出的回应短信,导航系统正常导航。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按使用量收费的导航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c还包括:将需要短信激活的判断条件全部初始化。
8、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按使用量收费的导航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d进一步包括:提示用户确认发送激活短信,并接收用户的输入选择。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按使用量收费的导航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d进一步包括:判断是否扣款成功,如果成功,导航系统正常导航,否则退出导航系统。
10、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按使用量收费的导航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c中,所述短信激活条件为:导航距离是否超过距离阀值2000米,和/或时间是否超过2000秒,和/或导航经过路口是否达到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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