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耐撞性设计的民用飞机机身底部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87981.7 | 申请日: | 2009-07-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96933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09 |
发明(设计)人: | 向锦武;罗漳平;任毅如;郑建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主分类号: | B64C1/06 | 分类号: | B64C1/06;B64C1/08 |
代理公司: | 北京永创新实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周长琪 |
地址: | 100083***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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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耐撞性 设计 民用 飞机 机身 底部 结构 | ||
1.一种基于耐撞性设计的民用飞机机身底部结构,包括隔框、蒙皮和长桁,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泡沫,在圆弧形状机身隔框的基础上,保持机身外轮廓不变,将圆弧形状机身隔框的上框缘和下框缘上提,将圆弧形状机身隔框底部圆弧形改为平底形状,改后的每一个隔框下部对称布置了一块泡沫,所述的泡沫对称分布于机身底部隔框下方的两侧,不同隔框下方的泡沫之间有一定的间隔,各隔框下方的泡沫关于机身中心线和隔框轴线对称,每个泡沫的宽度为每两个相邻隔框间距的一半;泡沫两侧端部为具有一定的高度的非尖角结构,泡沫下部为机腹蒙皮支撑,泡沫与隔框下部之间设置有泡沫顶部和侧面蒙皮,泡沫顶部和侧面蒙皮上设置有长桁结构起到纵向加强的作用,机腹蒙皮、顶部和两侧蒙皮形成了一个闭室结构,所述泡沫就位于该闭室结构内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耐撞性设计的民用飞机机身底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泡沫材料选用Rohacell泡沫。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耐撞性设计的民用飞机机身底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隔框下框缘在泡沫上方的高度要大于其余部分的隔框高度,隔框下框缘上提的高度刚好等于泡沫的高度和泡沫顶部蒙皮厚度之和,上提后的隔框上框缘为水平直线形状,水平直线长度大于泡沫的长度;而下框缘分为三段,中间为水平直线段,与上框缘平行,两侧为向下倾斜直线段,三段直线与泡沫上缘紧密贴合,并且所述倾斜直线段都与泡沫两侧端部上缘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耐撞性设计的民用飞机机身底部结构,其特征在于:泡沫顶部和两侧采用至少5根长桁加强,其中泡沫两侧端部采用异形截面长桁加强,顶部由水平直线段到倾斜直线段过渡部分采用的长桁结构截面形状为近似倒“T”形截面,而顶部中间和其他位置的长桁结构截面形状则为“Z”形截面或倒“T”形截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耐撞性设计的民用飞机机身底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异形截面长桁用一根“Z”型型材和一根角材组合构成,或者用一根槽型材与一根角材组合构成。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耐撞性设计的民用飞机机身底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近似倒“T”形截面形状的长桁由缘条与腹板组成,缘条与腹板的夹角一个为90°,但另一个角度大于9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耐撞性设计的民用飞机机身底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隔框截面为近似“Z”形截面,采用分段制造再铆接方法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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