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充电器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99104.1 | 申请日: | 2009-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6234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0-21 |
发明(设计)人: | 周小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江金达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分类号: | H02J7/00;G01R19/165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200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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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充电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充电器,尤其是一种带有提醒功能的充电器。
背景技术
充电器,英文名称Charger,通常指的是一种为蓄电装置提供能量的设备。充电器在各个领域用途广泛,特别是在生活领域被广泛用于手机、相机等等常见电器。充电器是采用电力电子半导体器件,将电压和频率固定不变的交流电变换为直流电的一种静止变流装置。在以蓄电池为工作电源或备用电源的用电场合,充电器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充电器有很多,如铅酸蓄电池充电器、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测试与监测、镉镍电池充电器、镍氢电池充电器、锂离子电池充电器、便携式电子设备锂离子电池充电器、锂离子电池保护电路多功能充电器、电动车蓄电池充电器、车充等。过充电保护电路一定是在电池上的,只要不是假电池,肯定都有保护电路。因为锂电池过放电会缩短寿命、过充电和短路会引起爆炸,所以都必须有保护电路,防止过充、过放、短路,一般保护电路过充保护动作电压是4.5V,过放保护动作电压是3.0V,当然厂家不同这个数值也不同。
电池的充放电范围在3.6V-4.2V内是最安全的,3.0-3.6,4.2-4.5不会有爆炸的危险,但对电池寿命有一定的影响。一般用电器控制电压在3.6V的时候提示电量不足甚至自动关机。充电器控制充电器充电到4.2V。而3.0V和4.5V是保护电路为防止用电器和充电器失控的时候保护电池才发生的动作。所以,过保护电路也一定能起到100%的保护功能。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充电器。
一种充电器,主要由整流、开关、变压、整流、滤波、稳压和反馈组成,其特征在于在过充保护电路中串联有一声光警报系统,当电压充满时,电路自动跳入过充保护电路中,同时打开声光警报系统,通过声光信号提醒。
本发明的显著效果是将保护电路的保护功能进一步加强,不仅可以减少过保护不完全时,对人的及时提醒,而且可以减少过保护电路的使用,延长了电池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附图为充电器电路示意图
其中:1,过充保护电路;2,充电电路;3,声光警报系统。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在过充保护电路1中串联有一声光警报系统3,当电压充满时,充电器会从充电电路2自动跳入过充保护电路1中,此时声光警报系统被触发,将发出信号,通过声光信号对外界进行提醒。电池的充放电范围在3.6V-4.2V内是最安全的,3.0V-3.6V,4.2V-4.5V不会有爆炸的危险,但对电池寿命有一定的影响,一般用电器控制电压在3.6V的时候提示电量不足甚至自动关机,充电器控制充电器充电到4.2V。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将保护电路的保护功能进一步加强,不仅可以减少过保护不完全时,对人的及时提醒,而且可以减少过保护电路的使用,延长了电池的使用寿命,可以减少由于过充带来的电池损坏或爆炸的危险,比较适于电子产品的按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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