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公安案事件公众查询、监督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03568.5 | 申请日: | 2009-04-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8757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25 |
发明(设计)人: | 王立军;王华刚;王云生;彭长健;卢中常;覃于伟;敖小春;高瑜品;朱江;艾武;郑波;李亮;陈兆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市公安局 |
主分类号: | G06Q10/00 | 分类号: | G06Q10/00;G06Q50/00 |
代理公司: | 重庆中之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涂 强 |
地址: | 401147重庆***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公安 事件 公众 查询 监督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公安部门案事件的处理系统,特别是一种对案事件的报警、立案、处理案件、破案的全过程的公众查询监督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公安机关内部已有自己的成熟的专用网络,即公安内部综合网络系统,它包括有警务协同服务系统、基础警务系统、110报警系统、执法办案系统、刑事案件管理系统、法制监督管理系统、调度系统和各级公安机关终端用户。该系统存在着如下的不足:
1、由于警情受理模式以110报警、上门报警、技防报警为主,辅助短信报警和互联网报警等方式,这些方式中,除上门报警和技防报警外,均以集中受理、逐级转办的方式运行,这些方式虽然适合对较大事件的处置,却不能第一时间直接将警情传输至受案单位,也不利于群众对于案事件后续处理的监督,而且受理和指挥节点较多,警情传递的时间周期较长。
2、对于上门报警,由于或这或那的主、客观因素,致使须立案而未立案的事件时有发生,须立案的事件未如实进入公安内部综合网络系统,法制监督管理部门因不知案情而监管失控;报警的公众对一个案件是否被立案、立案后的案件是否正在被处理、正在被什么部门办理以及处理到哪个阶段、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均无知晓渠道,评价无从谈起,造成警民关系的密切程度不够。也正是上述原因,造成许多案件遗漏。
3、针对已立案的案件,由于公众缺少对公安机关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执法过程了解的信息纽带,对案件处理过程和结果无法查询,更谈不上监督和评价;其次,即使知道到哪里查询,由于民众存在对警方的不信任等原因,在报警和报案后,也不愿去派出所进行上门查询。另外,民众对警方在办案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也不知该如何去投诉。所有这些,导致人民群众缺乏信任,造成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等各项公安工作中的“公信力”缺失。
4、由于缺乏内部监察和外部监督的信息监督手段,警情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势必产生各种“虚假”警情数据,这些数据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地的治安形势,数据失真致使考核失衡、管理失控和决策失据。
严重减弱了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执行力”和“亲和力”,破坏了公安机关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公安机关在治安行政管理过程和刑事执法过程中的“公信力”大大降低,得不到民众的普遍支持,拉开了民众与公安机关和民警的距离,无法形成警民关系的良性互动,致使公安工作举步维艰。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公安案事件公众查询、监督系统,它以信息化技术手段为依托,在人民群众与公安机关之间建立有效沟通途径,通过公安机关内部监管与人民群众外部监督有机结合,形成警民的良性互动反馈机制,确保警情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依托数据质量的完善来显著提升公安机关对治安形势的管理质量、执法质量和决策质量以及对老百姓的信息服务质量,促进公安机关检验、证实、优化和改进工作,塑造公安机关和民警在民众中的良好形象,引导民众有序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培育人民群众的社会治安意识,理解和支持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工作,构建“警民共建”的大治安格局。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这样的技术方案实现的,它包括公众外部服务网络系统和公安内部管理网络系统
所述的公众外部服务网络系统包括有多个公众服务终端,公众服务终端用于与公安内部管理网络系统发送/接受信息。
所述的公安内部管理网络系统包括有警情数据中心库、警情应用服务系统和公安内部综合网络系统、警情数据中心库、警情应用服务系统均连接在公安内部综合网络系统的数据总线上;警情数据中心库用于汇集来自公众服务终端的所有外部信息和来自公安内部综合网络系统的内部信息,对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后,并进行保存,从而实现公安内部管理网络系统的信息共享;警情应用服务系统用于对公众查询评价、以及对公安内部综合网络系统内的业务流转、监督管理、决策分析、系统应用服务、系统管理维护进行综合管理,最大限度地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执法过程,提高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执行力、亲和力,形成警民关系的良性互动。
公众服务终端采用有线或无线的方式与警情数据中心库连接,实现公众外部服务网络系统与公安内部管理网络系统的信息安全交换。
为了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线路,节省大量布线的费用,公众外部服务网络系统可以还包括有网络运营商服务器,公众服务终端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与网络运营商服务器连接,网络运营商服务器采用专线连接至警情数据中心库。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重庆市公安局,未经重庆市公安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103568.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同类专利
- 专利分类
G06Q 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数据处理系统或方法;其他类目不包含的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处理系统或方法
G06Q10-00 行政;管理
G06Q10-02 .预定,例如用于门票、服务或事件的
G06Q10-04 .预测或优化,例如线性规划、“旅行商问题”或“下料问题”
G06Q10-06 .资源、工作流、人员或项目管理,例如组织、规划、调度或分配时间、人员或机器资源;企业规划;组织模型
G06Q10-08 .物流,例如仓储、装货、配送或运输;存货或库存管理,例如订货、采购或平衡订单
G06Q10-10 .办公自动化,例如电子邮件或群件的计算机辅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