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视电话及其保护肖像权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05826.3 | 申请日: | 2009-0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00130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05 |
发明(设计)人: | 司作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4 | 分类号: | H04N7/1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永杰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曹建军 |
地址: | 518057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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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视电话 及其 保护 肖像权 方法 | ||
1.一种可视电话,包括视频源对象和电话本,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源对象包括文件视频源和摄像头视频源;所述电话本的分组或者分组内的电话号码或者陌生来电都有一个视频源属性,该视频源属性的值为文件或者摄像头,值为文件时对应文件视频源,值为摄像头时对应摄像头视频源;所述文件视频源对应一个视频文件,摄像头视频源对应摄像头抓取的图像;用户在接听视频电话时,可根据对方信息选择发送给对端的视频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电话,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话本中含有视频源属性设置功能,该视频源属性设置功能用于设置电话本中的不同电话号码或分组或者陌生来电的视频源属性。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视电话,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视电话还含有视频源切换选择功能,在通话开始后根据语音或对端图像确认的结果选择是否切换视频源。
4.一种可视电话保护肖像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协议栈流程中对视频源对象进行扩展,使视频源对象包括文件视频源和摄像头视频源;
对电话本的分组或者分组内的电话号码或者陌生来电增加一个视频源属性,该视频源属性的值为文件或者摄像头,值为文件时对应文件视频源,值为摄像头时对应摄像头视频源;所述文件视频源对应一个视频文件,摄像头视频源对应摄像头抓取的图像;
预先设置电话本的分组或者分组内的电话号码或者陌生来电的视频源属性的值;
用户在接听视频电话时,可根据对方信息选择发送给对端的视频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视电话保护肖像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预先设置电话本的分组或者分组内的电话号码或者陌生来电的视频源属性的值为文件。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视电话保护肖像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预先设置电话本的分组或者分组内的电话号码视频源属性的值为摄像头,而陌生来电视频源属性的值为文件。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视电话保护肖像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由用户自己选择设置电话本中哪些号码视频源属性的值为摄像头,哪些号码视频源属性的值为文件,并设置陌生来电视频源属性的值为文件。
8.根据权利要求4、5、6或7所述的可视电话保护肖像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对端来电时,判断该来电的视频源属性对应的是文件视频源还是摄像头视频源,若是文件视频源,则播放预先设置的文件;若是摄像头视频源,则直接播放摄像头抓取的图像。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视电话保护肖像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文件视频源对应的文件由用户任意选择。
10.根据权利要求4、5、6或7所述的可视电话保护肖像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户根据语音或对端视频图像决定是否切换视频源属性的值,若用户愿意让对端看到摄像头抓取的图像,可切换到摄像头视频源;若用户不愿意让对端看到摄像头抓取的图像,则可切换到文件视频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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