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运动补充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09676.3 | 申请日: | 2009-11-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0324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2 |
发明(设计)人: | 卢惠强;张贞贞 | 申请(专利权)人: | 卢惠强;张贞贞 |
主分类号: | A23L1/305 | 分类号: | A23L1/305;A23L1/30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博锐专利事务所 44275 | 代理人: | 张明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市信义***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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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运动 补充 组合 | ||
1.一种运动补充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含有电解质、氨基酸或氨基酸代谢物或两者的混合物及人体可接受的载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运动补充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解质含有钠、钾、氯、钙、镁、磷中一种或多种元素。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运动补充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氨基酸或氨基酸代谢物选自左旋肉碱、肌酸、支链氨基酸其中一种或多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运动补充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氨基酸代谢物选自咖啡因、β-羟基-β-甲基丁酸盐其中一种或多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运动补充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为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微量元素、维生素、纤维素、水其中一种或其中多种的混合物,所述载体使组合物形成以下剂型之一:粉剂、颗粒剂、锭剂、发泡锭剂、胶囊剂、口服液剂。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运动补充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各组分占所述运动补充组合物的重量百分比为:
电解质:0.12%~10%,
氨基酸或氨基酸代谢物或两者的混合物:0.035%~99.3%,
载体:0.5%~99.8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运动补充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各组分占所述运动补充组合物的重量百分比为:
电解质:0.5%~10%,
氨基酸或氨基酸代谢物或两者的混合物:0.5%~85%,
载体:15%~99%,
所述载体使运动补充物形成锭剂或发泡锭剂。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运动补充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各组分占所述运动补充组合物的重量百分比为:
电解质:0.35%~2%,
氨基酸或氨基酸代谢物或两者的混合物:1.2%~99.3%,
载体:0.5%~98.5%,
所述载体使运动补充物形成胶囊剂或粉剂或颗粒剂。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运动补充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各组分占所述运动补充组合物的重量百分比为:
电解质:0.12%~5%,
氨基酸或氨基酸代谢物或两者的混合物:0.035%~30%,
载体:70%~99.85%,
所述载体使运动补充物形成液态或半固态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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