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安全楼宇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16748.7 | 申请日: | 2009-05-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50770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0-07 |
发明(设计)人: | 袁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袁斌 |
主分类号: | E04H1/04 | 分类号: | E04H1/04;E04H1/12;E04H9/00 |
代理公司: | 安徽省合肥新安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何梅生 |
地址: | 234000安徽省宿州市***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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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安全 楼宇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建筑物,特别是具有超级安全功能的楼宇。
背景技术
楼宇,尤其是住宅楼宇是一种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规范要求,住宅楼宇的设计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贯彻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设计原则,考虑可改造性和环保、节能的要求,并满足人类居住的使用要求。
现有规范定义居住空间有卧室、起居室、餐厅、书房及娱乐室的使用空间。住宅应按套型设计,并应有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贮藏室或壁厨、阳台或阳光室等基本空间。
住宅具备基本的一般级别的安全功能,如防盗、防震、防火等等。但是,作为一种重要商品,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同时,针对不同的客户要求提供有特色的产品,如有一部分客户对安全有着特别严苛的要求,那么如何在保证适用、经济、美观的前提条件下,提供超级安全功能,现有的住宅没有很好地体现。
通常情况下,安全功能和适用、经济、美观是相互冲突,在提高安全范围和级别的时候将影响适用功能和美观效果,同时也增加造价。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为避免上述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安全楼宇,在保障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下,提供附加的安全功能,以满足不同的消费者的需求。
本发明解决技术问题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发明安全楼宇的结构特点是在楼栋的各户套间内设置安全间,所述安全间为防盗、防震、防火和人防各结构形式中的任一种或多种组合。
本发明安全楼宇的结构特点也在于:
在楼栋中,各户套间中的安全间处在同一立面位置上。
安全间的结构设置为:具有安全围护和处在一侧或多侧的安全门,所述安全门为朝内开启的结构形式,在安全围护的顶部和底部,分别具有与各户套间的上楼板相结合的上接口和与各户套间的下楼板相结合的下接口。
所述上接口和下接口为强力下易断开的薄弱环节位置。
设置人防、地震、火灾和/或防盗各报警系统,所述地震、火灾和防盗各报警系统中的地震感应器、火灾感应器和防盗感应器为整个楼栋中的系统设置,感应信号分别通过线缆传输到设置在安全间内的间内警示器和分别设置在各户内以及户外的间外警示器中。
是在所述安全间内分别设置储物柜和工具柜。
在所述安全间内设置可以在安全间内外进行进行对话的对讲机。
在所述安全间中,分别用于通气和通水的通气管道和通水管道惯穿安全间内外,并惯穿各户套间的上楼板。
所述通气管道和通水管道以各安全间独立设置或在楼栋中各户套间之间进行联通。
本发明是在保障适用、经济、美观的前提下实现超级安全功能,在户内设置安全空间即安全间,如同其它居住空间(如卧室)一样,在套型内设专用空间实现安全功能,将安全间的安全防范范围扩大为防盗、防震、防火和战时的人防等,防范级别较户内其位位置更高。
与已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有益效果体现在:
1、本发明增加较少成本,不破坏整体经济、美观和功能,大大提高了住宅的安全性能。
2、本发明中的安全间在日常可以体现为保险柜功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号:1安全围护、1a上接口、1b下接口、2安全间、3间外警示器、4对讲机、5间内警示器、6地震感应器、7火灾感应器、8防盗感应器、9储物柜、10工具柜、11线缆、12通气管道、13通水管道。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方式,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参见图1,本实施例中在楼栋的各户套间内设置安全间,安全间为防盗、防震、防火和人防各结构形式中的任一种或多种组合。
具体实施中,相应的结构设置也包括:
在楼栋中,各户套间中的安全间处在同一立面位置上。
安全间的具体结构设置为:具有安全围护1和处在一侧或多侧的安全门2,安全门2为朝内开启的结构形式,即使房屋结构倒塌,也可以朝向内侧进行开启。在安全围护1的顶部和底部,分别具有与各户套间的上楼板相结合的上接口1a和与各户套间的下楼板相结合的下接口1b,上接口1a和下接口1b为强力下易断开的薄弱环节位置,在强破坏力下可以首先断开。
针对整个楼栋,设置人防、地震、火灾和/或防盗各报警系统,地震、火灾和防盗各报警系统中的地震感应器6、火灾感应器7和防盗感应器8为整个楼栋中的系统设置,感应信号分别通过线缆11传输到设置在安全间内的间内警示器5,和分别设置在各户内以及户外的间外警示器3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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