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应对网络的电视广播·接收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0910118374.2 | 申请日: | 2009-0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51818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2-17 |
发明(设计)人: | 岩渕一则;鸭川浩二;町田芳广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
主分类号: | H04N7/16 | 分类号: | H04N7/16;H04L2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龙 淳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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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应对 网络 电视广播 接收 系统 | ||
1.一种内容分发服务器,其特征在于,具有:
从内容供给服务器接收内容的接收部;
存储所接收的所述内容的存储部;
管理所述内容和与所述内容对应的内容ID的视听管理部;和
从用户终端接收关于视听的内容ID,将由接收到的所述内容ID 表示的所述内容分发到所述用户终端的分发部,
从所述用户终端接收关于预约录像的内容ID,作为所述视听管理 部登记接收到的关于所述预约录像的内容ID的接受预约录像的截止条 件,判定关于所述预约录像的内容ID的接收,是在由关于所述预约录 像的内容ID表示的内容的广播结束日期时间以前、或者广播结束日期 时间之后且经过认为是时间移位视听的时间之前,
在从所述用户终端接收到的关于视听的内容ID登记在所述视听管 理部中时,通过所述分发部将由所述关于视听的内容ID表示的内容分 发到所述用户终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容分发服务器,其特征在于:
具有包含表示是否购入了所述内容的所有权信息的用户管理信 息,
所述视听管理部,在从所述用户终端接受了所述内容的购入请求 的情况下,将表示所述内容的内容ID记录在所述用户管理信息的所述 所有权信息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内容分发服务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视听管理部,在所述内容ID被记录在所述用户管理信息的所 述所有权信息中的情况下,从所述用户终端接受内容保管费的征收。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内容分发服务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视听管理部确认从所述用户终端接收的所述内容ID是否被记 录在所述用户管理信息的所述所有权信息中,
在所述内容ID已被记录的情况下,所述分发部将由所述内容ID 表示的所述内容分发到所述用户终端。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内容分发服务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用户管理信息具有用于预约所述内容的购入的所有权预约信 息,
所述视听管理部,在从所述用户终端接受了所述内容的预约请求 的情况下,将表示所述内容的内容ID记录在所述所有权预约信息中,
在从所述内容供给服务器接收了所预约的所述内容的情况下,从 所述所有权预约信息中删除所述内容信息,将所述内容信息记录在所 述所有权信息中。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容分发服务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视听管理部,在从所述内容供给服务器接收了所述内容的情 况下,在电子节目表中显示表示已经接收所述内容的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容分发服务器,其特征在于:
具有包含所述内容的著作权信息的内容管理信息,
所述视听管理部确认由从所述用户终端接收的所述内容ID表示的 所述内容是否由所述著作权信息指定了著作权保护,
在没有指定著作权保护的情况下,所述分发部将由所述内容ID表 示的所述内容分发到所述用户终端。
8.一种内容分发方法,其特征在于:
从内容供给服务器接收内容,
将所接收的所述内容维持在存储部中,
从用户终端接收关于预约录像的内容ID,
当满足关于所述预约录像的内容ID的接收,在由关于所述预约录 像的内容ID表示的内容的广播结束日期时间以前或者在广播结束日期 时间之后且经过认为是时间移位视听的时间之前这样的作为从所述用 户终端接受预约录像的截止条件的条件时,登记关于所述预约录像的 内容ID,
从所述用户终端接收表示关于视听的内容的内容ID,
在接收到的所述表示关于视听的内容的内容ID为所述已登记的内 容ID时,将由所述关于预约录像的内容ID表示的所述内容分发到所 述用户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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