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自行车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28711.6 | 申请日: | 2009-03-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3123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16 |
发明(设计)人: | 小迎聪;岛津将博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2M23/02 | 分类号: | B62M23/02;H02J7/0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李贵亮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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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自行车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动自行车,尤其涉及一种能够适当使用电池的电动 自行车。
背景技术
公知有一种电动自行车,除了通过对踏板进行人力旋转所产生的驱动 力以外,还通过马达产生辅助驱动力(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
在电动自行车中一般搭载了用于产生辅助驱动力的马达、和用于对该 马达供给电力的电池。由于马达产生的输出转矩根据从电池向马达供给的 电流值而改变,因此为了产生适当的辅助驱动力,需要对从电池向马达提 供的电流值进行控制。
然而,若电池电压开始降低,则为了防止其电压降低,提出了一种方 案,对从电池向马达的电力供给量进行限制(例如参照专利文献2)。
专利文献1:JP特开2004-149001号公报
专利文献2:JP特开平8-244671号公报
作为电动自行车中搭载的电池,通常采用例如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 等可充电的电池。
然而,关于这样的可充电的电池,输出电流的限制值是固定的。关于 限制值,存在对数秒左右的瞬间峰值的限制(即瞬时电流限制值)、和对 某种程度长的期间的平均值的限制(即平均电流限制值)。在使用电池的 情况下,必须在双方的限制下使用,需要在该限制下取最大输出。
尤其,锂离子电池,与蓄电池或镍氢电池等相比对电流值的限制更严, 必须在遵守该限制的同时得到输出电流。
以往的电动自行车,没有提出这样的结构,即一边在输出电流值的限 制下适当使用电池,一边产生良好的辅助驱动力。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自行车,能够一边遵守电 池的输出电流值的限制一边使用,并且通过马达产生适当的辅助驱动力。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自行车,即使必须通过马达连续 产生大的辅助驱动力的状态继续,也能够遵守对电池的峰值电流值的限制 以及对平均电流值的限制,并安全地使用电池。
本发明的第一技术方案在于,一种电动自行车,除了通过对踏板进行 人力旋转所产生的驱动力外,还能够产生基于马达的辅助驱动力,包括: 踩踏力检测机构,其检测向上述踏板赋予的踩踏力;电池,其蓄积电力; 马达,其由上述电池的电力而被驱动;电力控制机构,其被设置在上述电 池和马达之间,对上述电池与上述马达之间的电力的授受进行控制;电流 量累计机构,其基于上述踩踏力检测机构的检测值来检测踏板的开始踩蹬 和踩蹬结束,累计在上述踏板的从开始踩蹬至踩蹬结束为止的1次踩蹬动 作期间向上述马达供给的电流量;和电流限制机构,其基于上述电流量累 计机构的累计结果,限制在下一次的踏板的从开始踩蹬至踩蹬结束为止的 1次踩蹬动作期间向上述马达供给的电流量。
本发明的第二技术方案在于,根据第一技术方案,上述电流限制机构, 具有对上述电池预先规定的瞬时电流限制值作为比较值,在上述踏板的从 开始踩蹬至踩蹬结束为止的踩蹬动作期间进行限制,以使对上述马达供给 的电流值不超过上述瞬时电流限制值。
本发明的第三技术方案在于,根据第一或第二技术方案,上述电流量 累计机构,具有对上述电池预先规定的平均电流限制值作为阈值,在上述 踏板的从开始踩蹬至踩蹬结束为止的1次踩蹬动作期间,将对上述马达供 给的平均电流限制值以下的电流的累计量作为An,将超过平均电流限制 值的电流的累计量作为Bn来进行累计,上述电流限制机构,当上述电流 量累计机构的累计结果为Bn>An时,将接下来的踏板的从开始踩蹬至踩 蹬结束为止的1次踩蹬动作的瞬时电流限制值降低固定值。
本发明的第四技术方案在于,根据第三技术方案,上述电流限制机构, 在上述电流量累计机构的累计结果为Bn≤An时,使接下来的踏板的从开 始踩蹬至踩蹬结束为止的1次踩蹬动作的瞬时电流限制值增加固定值。
根据本发明的第一技术方案,对在踏板的从开始踩蹬至踏板的踩蹬结 束为止的各踩蹬动作期间向马达供给的电流量进行累计,基于该累计结 果,限制在接下来的踩蹬动作期间向马达供给的电流量。例如,在某个踩 蹬动作期间的电流量计算值大的情况下,由于在接下来的踩蹬动作期间供 给的电流量受限制,因此能够将整个踩蹬动作期间的累计电流量限制在规 定范围内,能够在电池中预先规定的平均电流限制值的限制下从电池高效 地使电流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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