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反射式电致变色液晶显示器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30572.0 | 申请日: | 2009-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52959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06 |
发明(设计)人: | 王志源;江显伟;王文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53 | 分类号: | G02F1/153;G02F1/155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骆希聪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中县潭***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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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反射 式电致 变色 液晶显示器 | ||
1.一种反射式电致变色液晶显示器,包括:
一第一基板;
一第二基板,平行于所述第一基板;
一第一电致变色液晶混合物层,配置于所述第一基板与所述第二基板之间,所述第一电致变色液晶混合物层包括多个液晶分子、一旋光剂以及一高分子混合物,所述多个液晶分子以及所述旋光剂分布于所述高分子混合物的一固化结构中;
一第一电极层,配置于所述第一基板与所述第一电致变色液晶混合物层之间;以及
一第二电极层,配置于所述第二基板与所述第一电致变色液晶混合物层之间,其中所述第一电致变色液晶混合物层适于反射出一第一反射光,而所述第一反射光的波长随着所述第一电极层与所述第二电极层之间的一第一电场改变。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式电致变色液晶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光的波长变化范围实质上为500nm~750nm。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式电致变色液晶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光的波长变化范围实质上为500nm~600nm。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式电致变色液晶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光的波长变化范围实质上为400nm~500nm。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式电致变色液晶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背景层,配置于所述第一基板远离所述电致变色液晶混合物层的一侧,其中所述背景层为一反射材料层或一深色材料层。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式电致变色液晶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分子混合物由一初始材料聚合而成,所述初始材料包括多个单体、多个寡聚合物以及一起始剂。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反射式电致变色液晶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初始材料更包括一润湿剂、一摇平剂、一硬化剂、一加速剂。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反射式电致变色液晶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初始材料为一热固化型材料或一光固化型材料。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式电致变色液晶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液晶分子为多个向列型液晶、多个胆固醇型液晶、多个旋光液晶或上述的组合。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式电致变色液晶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旋光剂为氰基系列旋光剂、胆固醇壬酸酯、手性、螺旋巨分子、偶氮苯旋光剂、ZLI系列旋光剂、双萘光剂、双极旋光剂或SPE系列旋光剂。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式电致变色液晶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更包括:
一第三基板,配置于所述第二基板远离所述第一电致变色液晶混合物层的一侧;
一第二电致变色液晶混合物层,配置于所述第三基板与所述第二基板之间;
一第三电极层,配置于所述第三基板与所述第二电致变色液晶混合物层之间;以及
一第四电极层,配置于所述第二基板与所述第二电致变色液晶混合物层之间,所述第二电致变色液晶混合物层适于反射出一第二反射光,而所述第二反射光的波长随着所述第三电极层与所述第四电极层之间的一第二电场改变。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反射式电致变色液晶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光的波长变化范围实质上为500nm~750nm。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反射式电致变色液晶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光的波长变化范围实质上为500nm~600nm。
14.如权利要求1或11所述的反射式电致变色液晶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染色材料,添加于所述第一液晶混合物层或所述第二电致变色液晶混合物层至少其中一者中,其中所述染色材料为一颜料或一染料。
15.如权利要求1或11所述的反射式电致变色液晶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更包括多个间隙物,配置于所述第三基板与所述第二基板之间,其中所述多个间隙物的高度小于等于5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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