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使用触控板遥控器的控制方法及其使用的触控板遥控器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32054.2 | 申请日: | 2006-07-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82999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18 |
发明(设计)人: | 陈佳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义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44 | 分类号: | H04N5/44;G08C23/04;G06F3/041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汤在彦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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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触控板 遥控器 控制 方法 及其 | ||
1.一种藉触控板遥控器操控远端的可受控装置的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产生第一信号,以指示该可受控装置启动一功能;
辨识在该触控板上的滑动的方向而决定一变动方向,该滑动的方向是大致在事先定义的方向上;以及
产生包含该变动方向信息的第二信号,以指示该可受控装置以该变动方向调整一参数值。
2.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事先定义的方向为水平方向。
3.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事先定义的方向为垂直方向。
4.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事先定义的方向包括二大致相反的直线方向。
5.如权利要求4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二大致相反的直线方向决定该参数值的变动方向相反。
6.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参数值是在事先预设的范围当中变动。
7.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参数值是用来控制音量棒介面。
8.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参数值是用来控制对比棒介面。
9.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参数值是用来控制亮度棒介面。
10.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参数值是用来控制色彩棒介面。
11.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参数值是用来控制播放速度。
12.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参数值是用来选择频道。
13.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滑动包括至少两次在该触控板上落下后重复大致同一方向的移动。
14.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产生第三信号以指示该可受控装置结束该功能。
15.一种藉触控板遥控器操控远端的可受控装置的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产生第一信号,以指示该可受控装置启动一功能;
辨识在该触控板上的笔迹而决定一文数字;以及
产生包含该文数字的第二信号,以指示该可受控装置以该文数字调整一参数值。
16.如权利要求1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产生第三信号以指示该可受控装置显示该笔迹。
17.如权利要求1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文数字是用来控制音量棒介面。
18.如权利要求1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文数字是用来控制对比棒介面。
19.如权利要求1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文数字是用来控制亮度棒介面。
20.如权利要求1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文数字是用来控制色彩棒介面。
21.如权利要求1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文数字是用来控制播放速度。
22.如权利要求1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文数字是用来选择频道。
23.如权利要求1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文数字是用来选择一清单中的项目。
24.如权利要求1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文数字是用来决定一电话号码。
25.如权利要求1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产生第三信号以指示该可受控装置结束该功能。
26.一种触控板遥控器,用以操控远端的可受控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触控板遥控器包括:
感应器,因应使用者的输入操作而产生电性变量;以及
控制器,耦合该感应器,辨识该电性变量而产生相应的控制信号;
其中,在该可受控装置的一功能下,该控制器辨识在该感应器上的滑动的方向,据以指示该可受控装置调整一参数值的变动方向,该滑动的方向是大致在事先定义的方向上。
27.如权利要求26的触控板遥控器,其特征在于,该事先定义的方向为水平方向。
28.如权利要求26的触控板遥控器,其特征在于,该事先定义的方向为垂直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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