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通信业务的实现方法及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33794.8 | 申请日: | 2009-04-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676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20 |
发明(设计)人: | 姚立哲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3/42 | 分类号: | H04M3/42;H04N7/14;H04B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刘红梅;龙洪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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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通信 业务 实现 方法 系统 | ||
1.一种通信业务的实现方法,包括:
第一终端与第二终端建立短距离连接以共享第二终端的业务能力;
所述第一终端利用所述第二终端的所述业务能力与第三终端实现业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第一终端采用如下方式利用所述第二终端的所述业务能力;
第一终端从第二终端获取所述业务能力产生的业务数据;和/或第一终端将所述业务能力所需的业务数据发送给所述第二终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业务能力为视频通话能力;该方法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所述第一终端在接收到所述第三终端的音频和视频通话请求时,与所述第二终端建立短距离连接以请求共享第二终端的视频能力;
第一终端使用自身的音频能力以及所述第二终端的视频能力与所述第三终端实现音频及视频通信业务。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业务能力为视频通话能力;该方法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所述第一终端在接收到所述第三终端的音频和视频通话请求时,第一终端使用自身的音频能力与所述第三终端实现音频通信业务;
所述第一终端与所述第二终端建立短距离连接以请求共享第二终端的视频能力;
第一终端使用所述第二终端的视频能力与所述第三终端实现视频通信业务。
5.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终端与所述第二终端通过蓝牙建立短距离连接。
6.一种通信业务的实现系统,包括第一终端、第二终端和第三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终端与所述第二终端建立短距离连接以请求共享第二终端的业务能力;
所述第一终端利用所述第二终端的所述业务能力与第三终端或业务服务器实现业务。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第一终端利用所述第二终端的所述业务能力为:
所述第一终端从所述第二终端获取所述业务能力产生的业务数据;和/或所述第一终端将所述业务能力所需的业务数据发送给所述第二终端。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业务能力为视频通话能力;
所述第一终端在接收到所述第三终端的音频和视频通话请求时,与所述第二终端建立短距离连接以请求共享第二终端的视频能力;
第一终端使用自身的音频能力以及所述第二终端的视频能力与所述第三终端实现音频及视频通信业务。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业务能力为视频通话能力;
所述第一终端在接收到所述第三终端的音频和视频通话请求时,第一终端使用自身的音频能力与所述第三终端实现音频通信业务;
所述第一终端与所述第二终端建立短距离连接以请求共享第二终端的视频能力;
第一终端使用所述第二终端的视频能力与所述第三终端实现视频通信业务。
10.如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终端与所述第二终端通过蓝牙建立短距离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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