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对象辨识系统及对象辨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33958.7 | 申请日: | 2009-04-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662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20 |
发明(设计)人: | 何岳升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1 | 分类号: | G06F3/041;G06F3/01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陈红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对象 辨识 系统 方法 | ||
1.一种对象辨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含:
电子装置,包含主机以及感测板,其中所述感测板包含多个感测元件;以及
对象,具有身份辨识码及信号发送装置,所述信号发送装置根据所述身份辨识码发送辨识信号;
其中所述感测板通过所述这些感测元件感测所述对象的所述辨识信号,传递至所述主机,所述主机根据所述辨识信号辨别所述对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象辨识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感测板为触控板,所述信号发送装置为活动件,所述对象还包含:
壳体,包含容置空间以及开口,所述容置空间容置所述信号发送装置,所述开口位于所述壳体的一侧,与所述容置空间相互接通;
磁性元件,形成于所述信号发送装置上;以及
可变磁元件,位于所述容置空间中,邻近所述磁性元件,所述可变磁元件切换于吸引模式及非吸引模式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对象辨识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信号发送装置还包含:
弹性支撑件,所述弹性支撑件的第一端固定于所述壳体上;以及
本体,连接于所述弹性支撑件的第二端,所述磁性元件位于所述本体上,当所述可变磁元件位于所述非吸引模式,所述磁性元件不被所述可变磁元件吸引。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对象辨识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壳体的内壁上还形成有挡止件,所述信号发送装置还包含:
本体,所述磁性元件位于所述本体上;以及
突起结构,形成于所述本体的侧壁上,当所述可变磁元件位于所述非吸引模式,所述磁性元件不被所述可变磁元件吸引。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对象辨识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开口位于所述壳体的侧壁,所述信号发送装置包含L型本体,所述L型本体包含第一端及第二端,所述磁性元件形成于所述L型本体的第一端上。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对象辨识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对象还包含:
第一控制单元,电性连接所述可变磁元件,储存所述身份辨识码,以根据所述身份辨识码持续发出控制信号,以控制所述可变磁元件切换于所述吸引模式及所述非吸引模式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象辨识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辨识信号为电磁波信号,所述对象还包含:
第二控制单元,电性连接所述信号发送装置,储存所述身份辨识码,以使所述信号发送装置根据所述身份辨识码,传送所述电磁波信号,所述感测板通过所述这些感测元件直接感测所述电磁波信号,传递至所述主机,以使所述主机根据所述辨识信号辨别所述对象。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象辨识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感测板为棋盘,所述电子装置还包含显示屏幕,显示对应所述棋盘的棋盘画面,所述对象为棋子。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象辨识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信号发送装置根据所述身份辨识码产生具有特定频率或特定波形的所述辨识信号。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象辨识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主机储存有对照表,所述对照表具有身份辨识码字段及对象身份字段,所述主机根据所述辨识信号所对应的所述身份辨识码用以辨识所述对象的所述身份。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象辨识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感测板还可感测所述辨识信号的来源坐标,所述主机根据所述来源坐标辨别所述对象。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象辨识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主机根据所述辨识信号辨别所述对象的位置及身份。
13.一种对象辨识方法,应用于对象辨识系统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对象辨识系统包含电子装置及对象,其中所述电子装置包含主机及感测板,所述对象辨识方法包含:
依据对应各所述对象的身份的身份辨识码,发送辨识信号;
所述感测板感测所述辨识信号,传递至所述主机;
比对所述辨识信号对应的所述身份辨识码与对照表,辨识所述对象;以及
根据所述辨识信号的来源坐标,辨别所述对象对应位置。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对象辨识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对象还包含信号发送装置、壳体、磁性元件以及可变磁元件,所述信号发送装置容置于所述壳体的容置空间,所述磁性元件位于所述信号发送装置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133958.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手写输入方法及具有手写输入功能的装置
- 下一篇:一种飞行控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