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背光模组和液晶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35094.2 | 申请日: | 2009-04-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715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27 |
发明(设计)人: | 郑川河;林信吾;黄国正 | 申请(专利权)人: |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00 | 分类号: | F21S8/00;F21V21/00;F21V8/00;F21V17/10;F21V19/00;G02F1/13357;G02F1/133;F21Y105/00;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上海翼胜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18 | 代理人: | 翟羽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市新竹***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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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背光 模组 液晶 显示装置 | ||
1.一种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包含:
背框,该背框的侧边具有第一卡合槽;
导光板,设置于该背框内;
LED光源及电路板,该LED光源间隔设置于该电路板上,该LED光源的发光面正对该导光板,该电路板具有第二卡合槽;
固定装置,包含具有置放孔的基板,该基板具有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该第一表面上设置卡合部,该第二表面朝向该导光板,该卡合部通过该第二卡合槽及该第一卡合槽将该电路板固定于该背框的侧边上,该LED光源设置于该置放孔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该固定装置还包含挡块,设置于该基板的两侧,用以定位该导光板。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该固定装置还包含凸缘部,沿该基板的该第二表面朝该导光板方向延伸,用以限制该导光板翘曲。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该凸缘部垂直于该第二表面,且与该导光板接触。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该固定装置还包含反射部,该反射部由高反射材质构成,设置于该基板的该第二表面。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该固定装置还包含光学结构部,设置于该基板的该第二表面的外侧,用以控制反射光的出光角度。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该置放孔为半开孔或者封闭孔。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该卡合部具有圆柱和圆柱帽,该圆柱帽的直径大于该第一卡合槽的直径,该圆柱的直径小于等于该第一卡合槽的直径。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该卡合部为中部具有间隙的弹性件,该弹性件的直径在收缩状态时小于该第一卡合槽的直径,该弹性件的直径在扩张状态时大于该第一卡合槽的直径。
10.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包含液晶单元、光学膜片和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组,该光学膜片及该液晶单元依次设置于该背光模组的出光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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