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持终端删除处理方法及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36454.0 | 申请日: | 2009-05-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39840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23 |
发明(设计)人: | 饶俊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8 | 分类号: | G06F3/04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浩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许志勇 |
地址: | 518057广东省深圳市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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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持 终端 删除 处理 方法 系统 | ||
1、一种手持终端删除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对触摸屏上的待删除对象执行划画操作;
获取经过所述划画操作后的、所述触摸屏上的待删除对象上留下的划画痕迹;
识别获取到的所述划画痕迹的宽度;
根据识别到的所述划画痕迹的宽度,利用预先设定的痕迹宽度删除类型对照关系,确定所述宽度对应在所述手持终端中的删除操作类型;和
根据所述删除操作类型,对所述划画痕迹经过的所述待删除对象进行删除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终端删除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所述根据所述删除操作类型,对所述划画痕迹经过的所述待删除对象进行删除操作的同时,根据确定的所述宽度对应的删除操作类型,显示所述删除操作对应的删除图标,以提示用户正在执行删除操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终端删除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确定所述宽度对应在所述手持终端中的删除操作类型和所述根据所述删除操作类型,对所述划画痕迹经过的所述待删除对象进行删除操作之间还包括:
根据确定的所述宽度对应在所述手持终端中的删除操作,显示所述删除操作类型对应的删除图标,以提示用户可以进行删除操作;和
选中所述删除图标。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手持终端删除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先设定的痕迹宽度删除类型对照关系为痕迹宽度分别与文本、图形、文件和文件夹删除操作的对应关系。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持终端删除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划画痕迹经过的所述待删除对象为图形、文本、文件或者文件夹。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手持终端删除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所述宽度对应在所述手持终端中的删除操作类型和所述根据所述删除操作类型,对所述划画痕迹经过的所述删除对象进行删除操作之间还包括:
显示是否确认删除的提示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终端删除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选中所述删除图标和所述根据删除操作类型,对所述划画痕迹经过的所述删除对象进行删除操作之间还包括:
显示是否确认删除的提示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手持终端删除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触摸屏上的待删除对象执行划画操作是通过具有一端表示不同截面积的手写笔或者硬性塑料笔来执行的。
9、一种手持终端删除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划画笔,用于对触摸屏上的待删除对象执行划画操作;
手持终端,包括:
划画痕迹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经过所述划画操作后的所述触摸屏上的待删除对象上留下的划画痕迹;
痕迹宽度识别模块,用于识别获取到的所述划画痕迹的宽度;
删除操作确定执行模块,用于根据识别到的所述划画痕迹的宽度,利用预先设定的痕迹宽度删除类型对照关系,确定所述宽度对应在所述手持终端中的删除操作类型;和根据所述删除操作类型,对所述划画痕迹经过的所述待删除对象进行删除操作。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手持终端删除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划画笔为:具有一端表示不同截面积的手写笔或者硬性塑料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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