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37048.6 | 申请日: | 2005-07-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39681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23 |
发明(设计)人: | 吉田圭介;白木一郎;城岸慎吾;胜濑浩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 | 分类号: | G02F1/1335;G02F1/133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侯颖媖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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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显示装置 | ||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具有液晶显示面板,所述液晶显示面板在以二维状形成多个像素区的一对基板之间夹有液晶,该像素区具有至少一个透射显示区及至少一个反射显示区,该透射显示区在至少一边不通过该反射显示区与相邻的像素区的透射显示区相邻,该反射显示区在至少一边不通过该透射显示区与相邻的像素区的该反射显示区相邻,形成遮光部,其特征在于,
该遮光部仅在该相邻的透射显示区之间和相邻的反射显示区之间中的该相邻的透射显示区之间的直线区形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像素区、透射显示区及反射显示区都是俯视四边形形状,该像素区被分割成多个分隔区,在该各分割区中配置所述透射显示区及反射显示区。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像素区在上下或左右被一分为二,在该各分割区中配置所述透射显示区及反射显示区。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像素区在上下或左右被一分为三,在该各分割区中交替配置所述透射显示区及反射显示区。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像素区在上下或左右被一分为四,在该各分割区中交替配置所述透射显示区及反射显示区。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一对基板的一个中形成扫描布线和信号布线,且
在所述一对基板的另一个中形成所述遮光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遮光部在所述扫描布线或/及信号布线上方与该布线重叠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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