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气味产生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37203.4 | 申请日: | 2009-04-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697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27 |
发明(设计)人: | 刘贞辰;罗俊婷 | 申请(专利权)人: | 英华达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L9/03 | 分类号: | A61L9/03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19 | 代理人: | 寿宁;张华辉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气味 产生 装置 | ||
1.一种气味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其配合一情境需求产生一气味,该气味产生装置包含:
一导体,该导体具有一毛细结构用以容纳具有该气味的一挥发性液体;以及
一控制模块,与该导体电性连接,该控制模块根据该情境需求产生一电压于该导体上以加热该挥发性液体,致使该挥发性液体的该气味通过该毛细结构释放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味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导体的该毛细结构以一金属烧解技术或一纳米打孔技术形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味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导体具有一电极,与该控制模块电性连接,该电压被加于该电极上以进行加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味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含:一容置单元,与该导体相连,该容置单元对应该导体的该毛细结构,并用以辅助储存该挥发性液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味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气味产生装置是搭配一可携式多媒体播放装置使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气味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情境需求与一影音档案内容相关。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味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导体是一金属。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味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导体具有一开口端,该挥发性液体的该气味是通过该开口端而释放出。
9.一种气味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其配合一情境需求产生一气味,该气味产生装置包含:
一导体,该导体具有一毛细结构用以容纳具有该气味的一挥发性液体,其中该导体具有一开口端;
一闸门,开合地设置于该导体的该开口端;以及
一控制模块,与该闸门电性连接,该控制模块根据该情境需求控制该闸门开启,致使该挥发性液体的该气味通过该毛细结构并由该导体的该开口端释放出。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气味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导体是设置于邻近或接触一热源以使该挥发性液体被加热。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气味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导体的该毛细结构是以一金属烧解技术或一纳米打孔技术形成。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气味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控制模块通过一微机电系统控制该闸门。
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气味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含:一容置单元,与该导体相连,该容置单元对应该导体的该毛细结构,并用以辅助储存该挥发性液体。
14.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气味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气味产生装置是搭配一可携式多媒体播放装置使用。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气味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情境需求与一影音档案内容相关。
16.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气味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导体是一金属。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英华达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英华达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137203.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