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灵芝子实体悬浮液与纳米/次微米级灵芝子实体悬浮液有效
申请号: | 200910143787.6 | 申请日: | 2009-05-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97430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01 |
发明(设计)人: | 江怡娴;林颖圣;黄安义;郑育修;黄雅翌;林俊州;吴尚霖 | 申请(专利权)人: | 生春堂制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28 | 分类号: | A23L1/28;A23L1/30;A23L1/035;A23P1/00;B82B1/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11234 | 代理人: | 万学堂;桑丽茹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南***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灵芝 实体 悬浮液 纳米 微米 | ||
1.一种灵芝子实体悬浮液,其特征在于,是由灵芝子实体经由机械式研磨制成,并含有灵芝微粒、纤维质、几丁质及β-葡聚糖,且灵芝微粒的体积平均粒径小于10μm。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灵芝子实体悬浮液,其特征在于,粒径小于1μm的灵芝微粒占灵芝总质量的10%以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灵芝子实体悬浮液,其特征在于,几丁质含量高于0.1mg/mL,纤维质含量高于0.1mg/mL,β-葡聚糖含量高于0.01mg/mL。
4.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灵芝子实体悬浮液,其特征在于,还包含与灵芝子实体一起进行机械式研磨的可食性乳化剂。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灵芝子实体悬浮液,其特征在于,该可食性乳化剂是选自于非离子型界面活性剂,且该可食性乳化剂含量是灵芝子实体重量的0.1~25%。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灵芝子实体悬浮液,其特征在于,可食性乳化剂的亲水亲脂均衡值介于1~5。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灵芝子实体悬浮液,其特征在于,该可食性乳化剂是选自于由聚山梨醇酐脂肪酸脂、脂肪酸甘油脂,及聚山梨醇酐脂肪酸脂与脂肪酸甘油脂的混合所组成的群体。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灵芝子实体悬浮液,其特征在于,聚山梨醇酐脂肪酸酯是选自于司盘80、司盘85及司盘80与司盘85的混合所组成的群体。
9.一种纳米/次微米级灵芝子实体悬浮液,其特征在于,是将灵芝子实体经由机械式研磨后,再经离心所得到的离心上清液,该纳米/次微米级灵芝子实体悬浮液含有灵芝微粒、纤维质、几丁质及β-葡聚糖,且灵芝微粒的体积平均粒径小于2μm。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纳米/次微米级灵芝子实体悬浮液,其特征在于,粒径小于1μm的灵芝微粒占总灵芝微粒含量的60%以上。
11.如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纳米/次微米级灵芝子实体悬浮液,其特征在于,灵芝微粒的浓度范围介于3mg/mL~100mg/mL。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纳米/次微米级灵芝子实体悬浮液,其特征在于,灵芝微粒的体积平均粒径小于250nm,且灵芝微粒的粒径小于1μm。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纳米/次微米级灵芝子实体悬浮液,其特征在于,50%以上的灵芝微粒的粒径小于100nm。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纳米/次微米级灵芝子实体悬浮液,其特征在于,灵芝微粒的浓度范围介于3mg/mL~20mg/mL。
15.如权利要求9、10、12或13所述的纳米/次微米级灵芝子实体悬浮液,其特征在于,几丁质浓度大于0.1mg/mL。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生春堂制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生春堂制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143787.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