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在非接触条件下培养诱导成体骨髓间充质干细胞转变为汗腺细胞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46087.2 | 申请日: | 2009-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06401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08 |
发明(设计)人: | 付小兵;孙同柱;蔡飒;张翠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 |
主分类号: | C12N5/08 | 分类号: | C12N5/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48***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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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接触 条件下 培养 诱导 成体 骨髓 间充质 干细胞 转变为 汗腺 细胞 方法 | ||
1.一种在体外非接触培养条件下诱导成体骨髓间充质干细胞转分化为汗腺细胞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分离并培养骨髓间充质干细胞(MSCs),用免疫细胞化学法鉴定其表面标志性蛋白CD29、CD44和CD105;
b)分离并培养汗腺细胞,用免疫细胞化学法鉴定其表面标志性蛋白CEA、CK7、CK8和CK19;
c)将上述培养的汗腺细胞进行热休克处理,之后去除汗腺细胞,使之形成热休克汗腺的条件培养基。
d)使用上述热休克汗腺的条件培养基诱导MSCs向汗腺细胞的转分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热休克汗腺细胞的密度为0.2-1×106/ml。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热休克汗腺细胞的密度为0.4×106/ml。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热休克处理温度为40-5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热休克处理温度为47℃。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热休克处理时间为0.2-5小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热休克处理时间为0.5小时。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热休克处理后继续孵育时间为2-7天。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热休克处理后继续孵育时间为3-5天。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用于诱导MSCs的热休克汗腺条件培养基的掺入比例为20-50%。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用于诱导MSCs的热休克汗腺条件培养基的掺入比例为30%。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MSCs向汗腺细胞转分化的诱导时间为5-15天。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MSCs向汗腺细胞转分化的诱导时间为8-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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