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空气供给装置以及清洁空气供给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49302.4 | 申请日: | 2009-06-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200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22 |
发明(设计)人: | 诺亚·埃米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信隆远东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B7/02 | 分类号: | A62B7/02;A62B9/00;A62B9/04 |
代理公司: |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2103 | 代理人: | 靳静 |
地址: | 巴拿马共和国巴拿马省巴拿马城*** | 国省代码: | 巴拿马;PA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 供给 装置 以及 清洁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清洁空气供应的领域,尤其涉及给用户面部提供清洁空气的领域。
背景技术
口罩是一种用来遮盖口鼻的空气过滤工具,鉴于目前对人类呼吸所依赖的空气正在遭受越来越严重污染的认知的不断增加,以及对雇员及其他人安全的责任意识的不断提升,佩戴口罩在当今显得非常重要。在很多情形下,人们同时也被要求或建议使用口罩遮盖口鼻,例如以下情形:在手术室工作的医生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来确保无菌的环境;工作于易于因吸入灰尘颗粒而伤害肺部的环境中;在拜访患有可以通过空气传染的疾病的患者时,必须使用口罩来保护自己;当某人患有可以通过空气传染的疾病时,自己也必须佩戴口罩来保护他或她身边的人不被传染;当行走于在被交通工具尾气严重污染的大街上时,诸如此类。
上述的口罩一般都是一次性的布口罩,其材料可能是棉、化合物、橡胶或者复合泡沫材料以及上述两种或多种材料的组合,也可以是其他各种合适材料。这种一次性口罩因为价格比较便宜且容易在各种商店购买到,所以当使用完毕后就会被丢弃,相较于可以多次使用的口罩,这种一次性口罩具有更高的卫生性能。
然而这种采用布料的一次性口罩和其他类型的口罩有很多缺点,比如说容易导致出汗,或因口罩接触面部皮肤而导致皮肤过敏,口罩内部空气难以流动,口罩内的温度和湿度较高等,甚至一些口罩中还使用了过滤棉以清洁过滤空气,这会让使用者感到呼吸困难,甚至有些窒息感。
在有些情况下,不需要通过口罩遮盖口鼻来提供清洁空气,比如对于某人没有生病或者周围没有病人,而是在街上行走时希望呼吸清洁的空气的状况。
因此对于类似这些状况,我们就需要一个空气供应的方案来满足他或她对清洁空气的需求,该方案可以与口罩配合使用或者单独使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第一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给用户提供空气的空气供给装置。
本发明的第二目的是提供一种全新的可以提供清洁空气并且在佩戴口罩时增加使用者的舒适感的清洁空气供给装置。
为达到上述的第一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空气供给装置,用于将空气按预定方向引导至用户面部,它包括:一个由用户携带的压缩空气供给器;一个万向管,以及一个固定于用户衣服上的固定机构,所述的万向管连接于所述的压缩空气供给器的一端,所述的万向管的另一端被调整至开口朝向用户口鼻部位,并且所述的万向管通过所述的固定机构固定在用户的衣服上。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改进,该空气供给装置还包含一个用于改变压缩空气形状的压缩空气成型器,
作为本发明更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压缩空气成型器连接于所述的万向管另一端,所述的压缩空气成型器将压缩空气改变为锥形。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压缩空气供给器包括一个用于提供清洁压缩空气的过滤器。
为了达到第二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清洁空气供给装置,用于向用户提供清洁空气,它包括:一个由用户携带的压缩空气供给器,一个软管,该软管的一端连接于所述的压缩空气供给器,一个过滤器,用于清洁由所述的压缩空气供给器提供的压缩空气,一个具有开孔的口罩,以及一个连接机构,该连接机构用于连接所述的口罩与所述的软管的另一端,并且将所述的口罩上的开孔密封,所述的口罩固定于用户的面部,由所述的压缩空气供给器提供的清洁压缩空气通过所述的软管被接收,所述的连接机构在所述的口罩内表面与面部间形成一个空间,并且将清洁压缩空气在该空间内朝向用户口鼻部位发散。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连接机构包括:一个连接器,该连接器的一端具有一个连接于所述的软管的管子;以及一个发散单元,该发散单元设置在所述的口罩的内表面上,并且所述的发散单元具有一预定高度,所述的连接器设置在所述的口罩的外表面上,所述的发散单元与连接器的另一端将所述的口罩上的开孔密封,并且将所述的口罩与连接器以及发散单元结合在一起。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发散单元与连接器通过一个中间连接器连接在一起。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口罩包含一个过滤层。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发散单元具有至少一个开口朝向用户口鼻方向的侧壁。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信隆远东有限公司,未经信隆远东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149302.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