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信息处理装置和数据处理方法及程序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51513.1 | 申请日: | 2009-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1541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30 |
发明(设计)人: | 上田健二朗;小林义行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尼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11B20/10 | 分类号: | G11B20/10;H04N5/91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余 刚;吴孟秋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信息处理 装置 数据处理 方法 程序 | ||
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本发明包含于2008年6月27日在日本专利局提交的日本专利申请JP 2008-169278的主题,其全部内容结合于此作为参考。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信息处理装置和数据处理方法及程序。更具体地,本发明涉及被配置为在记录介质上执行内容记录处理和复制处理的信息处理装置和数据处理方法及程序。
背景技术
对于用于记录各种内容(诸如音乐和视频)的记录介质,广泛使用DVD(数字通用盘)、蓝光盘(注册商标)。例如,这些信息记录介质包括预先记录有数据且不允许新数据写入(ROM型)的介质和允许数据写入(R型、RE型等)的介质。能够进行数据写入的信息记录介质的使用允许将记录到一个介质的内容复制或移动到另一个介质。另外,例如,可行的是通过网络或安装在公共场所中的设备下载内容并记录所下载的内容。
例如,除上述DVD和蓝光盘(注册商标)之外,用于记录内容的记录介质还可以包括硬盘驱动和闪存。
例如,将内容记录到记录介质的处理模式包括以下模式:
(a)从已记录有内容的介质(例如,ROM盘)复制或移动内容;
(b)从服务器下载和记录内容;以及
(c)通过安装在商店或公共场所中的终端记录内容。
例如,假定以上提及的处理。
此处,应注意,例如,诸如音乐数据、图像数据等的多种内容在版权和销售方面受到保护。因此,通常实际的做法是,例如,在向用户提供内容的过程中,内容被提供给由特定使用限制(即,合法使用权)授权的用户,从而防止内容的非法操作。
例如,已知AACS(高级存取内容系统)作为与内容的使用控制相关联的标准。根据AACS标准,上述处理模式(a)中所描述的介质之间内容复制的执行要求从管理服务器获取复制许可信息。即,在预定管理下,许可内容的复制。该复制处理被称为受控复制(MC)。
上述(b)的内容提供模式(即,下载型内容提供处理)也称为EST(电子销售)。基于共享终端使用的上述(c)的内容提供模式称为MoD(按需制造)。AACS标准还要求这些内容提供模式符合预定规则。
以下参考图1A~图1C描述以下三种处理模式的概述。
(a)MC
(b)EST
(c)MoD
(a)MC
例如,如图1A所示,受控复制表示用户1将预先记录有内容的信息记录介质(盘)3设置在用于执行数据记录和再生处理的信息处理装置2上并将内容从信息记录介质3复制到第二信息记录介质4(诸如,R型或RE型的能够进行数据写入的R/RE盘或硬盘驱动或闪存等)的处理模式。
在执行该内容复制处理的过程中,信息处理装置2必须经由网络6连接至管理服务器5,以从管理服务器5获得内容复制的许可。
注意,图1A示出了一个信息处理装置,即,通过装置的单元执行两个或两个以上介质之间的内容复制处理的配置;还可行的是提供由例如USB电缆互连的加载有复制源介质的装置和加载有复制目的地介质的装置。
(b)EST
从服务器下载内容并将所下载内容记录到信息记录介质的处理操作被称为EST。如图1B所示,EST是介质(例如,能够进行数据写入的R型或RE型的盘12)加载在诸如用户11的PC的信息处理单元13上并经由网络15从内容服务器(EST服务器)14接收将被记录到所加载介质上的内容的处理操作。
(c)MoD
共享终端使用型的内容提供处理被称为MoD。如图1C所示,在MoD中,用户21通过使用内容服务器24(安装在诸如便利店或火车站的公共场所中的终端)来将内容记录到介质并购买所复制的 内容。即,用户21设置他的能够将数据写入到作为便利店23的终端的内容服务器(MoD服务器24上的R型或RE型的盘22并通过执行(例如)内容选择操作来将所需要的内容写入盘22。
应注意,例如,在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公开案第Hei 2008-98765号)中描述了上述处理配置(a)~(c)。
如上所述,用户能够将内容记录到数据可记录介质上以使用(例如,或再生)所记录的数据。然而,例如,如果内容受到复制保护,那么会需要控制内容的使用以防止无条件的使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索尼株式会社,未经索尼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151513.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显影辊和磁辊的再生工艺
- 下一篇:盘存储装置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