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使用手机短信服务和彩信服务实现保险卡式产品的赠送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58335.5 | 申请日: | 2009-07-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453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12 |
发明(设计)人: | 郭海京 | 申请(专利权)人: | 郭海京 |
主分类号: | H04W4/14 | 分类号: | H04W4/14;H04W4/1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55 北京市宣武区广***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手机短信 服务 彩信 实现 保险 卡式 产品 赠送 系统 | ||
1.使用手机短信服务和彩信服务实现保险卡式产品的赠送系统,其特征在于手机用户收到的第一条数据具有正常的短信服务或彩信服务产品,手机用户收到的第一条数据以后的数据才具有保险卡式产品功能。
2.权利要求1的功能,其特征在于保险卡式产品的使用对象为各种以盈利为目的促销正常的短信服务或彩信服务,赠送保险卡式产品的行为。
3.权利要求1的功能,其特征在于保险卡式产品的数据由帐号、密码、用户名单独或共同组成。
4.权利要求1的功能,其特征在于保险卡式产品的数据具有唯一性、保密性。
5.使用手机短信服务和彩信服务实现保险卡式产品的赠送系统,其特征在于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语音方式、编辑手机短信息方式申请正常的短信服务或彩信服务产品,然后还可以免费获得保险卡式产品的数据,获得保险卡式产品的数据时不需要提供姓名或身份证等个人隐私资料。
6.使用手机短信服务和彩信服务实现保险卡式产品的赠送系统,其特征在于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语音方式、编辑手机短信息方式申请正常的短信服务或彩信服务产品,消费者接收到的短信服务或彩信服务产品为付费产品,但是接收到的包含保险卡式产品的数据的手机短信息或彩信为免信息费的手机短信息或彩信。
7.使用手机短信服务和彩信服务实现保险卡式产品的赠送系统,其特征在于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语音方式、编辑手机短信息方式申请正常的短信服务或彩信服务产品,同时使用手机短信息服务或彩信服务作为保险卡式产品的帐号、密码、用户名等数据的传送手段,不需要印刷对应的保险卡式产品的实体。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郭海京,未经郭海京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158335.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UART接口无线网卡
- 下一篇:基于流媒体技术的视频综合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