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重复使用的自动泄压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910161044.1 | 申请日: | 2009-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883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23 |
发明(设计)人: | 李宝龄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宝龄 |
主分类号: | E06B5/12 | 分类号: | E06B5/12;E06B5/16;E06B7/2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浩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276 | 代理人: | 刘云贵 |
地址: | 200060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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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重复使用 自动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泄压装置,尤其一种能够根据量化的压力实现自动泄放防护区超压气体或粉尘的泄压装置。
背景技术
绝大多数的现有的建筑物基本上没有泄压防爆设施,即使是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或是生产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也没有设置专用的泄压防爆设施。化学性及物理性爆炸,包括可燃气体、粉尘及混合性气体的爆炸,均会瞬间产生强大的冲击气浪,摧毁建筑物和周围财物,导致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而很有必要采取积极的主动防御措施和万一发生爆炸事故时有利于降低破坏力的有效措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也明确规定,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仓库等部位应设置泄压装置。
在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及施工中,我们往往也忽略有关泄压装置维护结构等因素。泄压装置是控制灭火区域气压的装置,它是决定气体灭火系统灭火成功与否的关键。例如,在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中,设计浓度在34%~62%之间;在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中,灭火浓度在37.5%~42.8%之间。如此高的体积设计浓度,若将药剂喷入一个完全封闭的防护区,防护区内压强的增加足可以摧毁整个围护结构。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等相应规范规定,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均应设置泄压口,并宜设在外墙上,其高度应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泄压口面积应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
如何维持灭火区域一定的灭火浓度并保护围护结构免遭破坏,进而提高气体灭火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这是现实存在的一个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重复使用的自动泄压装置,能够根据量化的压力实现自动泄放防护区内超压气体、粉尘等,并且可以重复使用。
为了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可重复使用的自动泄压装置,包括框体与窗扇,其中,框体与窗扇通过铰链连接,所述泄压装置还包括电磁锁、硅钢片以及压差开关,其中,电磁锁安装在框体的横档外侧,硅钢片安装在窗扇的内侧,硅钢片与电磁锁的位置相互对应;压差开关安装在框体上,在靠近压差开关的框体上设有一个连通室外的探测孔。
本发明采用的可重复使用的自动泄压装置,当防护区与室外的压差达到设定值时,压差开关断开,断开电磁锁,窗扇打开,泄放出防护区内的超压气体或粉尘,避免建筑物墙体、门、窗、玻璃等围护结构遭受破坏和导致灭火失败;当防护区内的压差降到设定值以下时,压差开关闭合,接通电磁锁,窗扇闭合,维持防护区内灭火剂的灭火浓度,使其达到一定的灭火浸渍时间,将火灾及时扑灭。另外,本发明的泄压装置在泄压过程中可以重复使用,从而降低了泄压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总体构造示意图;
图2是图1中的A-A剖视图;
图3是图1中的B-B剖视图;
图4是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安装状态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一内部电器设备接线示意图。
附图部分符号说明:
1 框体 2 窗扇
3 电磁锁 4 硅钢片
5 压差探测孔 6 检修口
7 压差开关 8 接线端子
9 内窗扇面 10 外窗扇面
11 窗扇内框 12 保温充填料
13 铰链 14 密封条
15 挡条 16 固定片
17 射钉
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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