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分布式资源管理方法及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65639.4 | 申请日: | 2009-08-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960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30 |
发明(设计)人: | 刘忱;周自春;吴应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9/46 | 分类号: | G06F9/46;G06F11/14;H04L12/24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吴艳;龙洪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分布式 资源管理 方法 系统 | ||
1.一种分布式资源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资源对象、数据对象、管理对象和控制中心,其中:
所述控制中心用于,配置系统中所有资源对象的业务功能和备份方式,并为所有管理对象分配管理任务;
所述管理对象用于,根据所述控制中心分配的管理任务,负责所管理的资源对象的资源管理,并提供针对所管理的资源对象的查询和控制服务;
所述资源对象用于,在管理对象的控制下完成相应的逻辑功能;
所述数据对象用于,存储资源对象中的资源信息及管理对象中的资源控制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理对象还包括:
复制管理模块,用于为主用资源对象和主用数据对象选择对象备份存储区,进行对象备份存储;在完成对象备份存储后,建立备份对象和主用对象间的映射关系,并实现备份对象与主用对象的同步;
失效管理模块,用于在主用数据对象失效时,采用备用数据对象对所述主用数据对象进行数据恢复。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资源对象还用于,在发生异常或退服后,将状态变化通知给相应的管理对象;
所述管理对象还用于,接收到所述状态变化通知后,将全局资源信息数据对象中该资源对象、及其备份资源对象和备份数据对象的状态置为不可用状态,并且,如果同一逻辑功能的所有资源对象均退服,则关闭所述逻辑功能;并将所述状态变化通过事件发布给其他管理对象和/或控制中心。
4.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资源对象用于,在建立后向管理对象上报资源信息,并请求逻辑功能配置;以及,在根据管理对象配置的逻辑功能进行初始化后,将资源状态上报给管理对象;
所述管理对象用于,根据资源对象上报的资源信息向控制中心查询该资源对象的业务功能和备份方式,并提供给该资源对象;以及,在接收到上报的资源状态后,将该资源对象的资源信息写入全局资源信息的数据对象中,并将资源增加通过事件发布给其他管理对象和/或控制中心。
5.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管理对象用于,在建立后向控制中心请求管理对象配置;
所述控制中心用于,创建该管理对象的记录,并分配该管理对象所管理的资源对象的逻辑功能、备份方式以及管理每种类型的资源对象的最大数量。
6.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管理对象还用于,在所管理的资源对象进行升级时,将所述资源对象的状态在全局资源信息的数据对象中置为不可用状态,并将资源关闭通过事件发布给其他管理对象和/或控制中心;以及,在所述资源对象升级完成后,将所述资源对象的状态在全局资源信息的数据对象中置为正常运行状态。
7.一种分布式资源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将系统资源按功能划分为资源对象、数据对象、管理对象和控制中心,该方法包括:
通过所述控制中心配置系统中所有资源对象的业务功能和备份方式,以及为所有管理对象分配管理任务;
所述管理对象根据所述控制中心分配的管理任务,负责被管理的资源对象的资源管理,并提供针对被管理的资源对象的查询和控制服务;
所述资源对象在管理对象的控制下完成相应的逻辑功能;
资源对象中的资源信息及管理对象中的资源控制信息存储在所述数据对象中。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管理对象为主用资源对象和主用数据对象选择对象备份存储区,进行对象备份存储;在完成对象备份存储后,建立备份对象和主用对象间的映射关系,并实现备份对象与主用对象的同步;
在主用数据对象失效时,所述管理对象采用备用数据对象对所述主用数据对象进行数据恢复。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资源对象发生异常或退服后,将状态变化通知给相应的管理对象;
接收到所述状态变化通知后,所述管理对象将全局资源信息数据对象中该资源对象、及其备份资源对象和备份数据对象的状态置为不可用状态,并且,如果同一逻辑功能的所有资源对象均退服,则关闭所述逻辑功能;并将所述状态变化通过事件发布给其他管理对象和/或控制中心。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165639.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电子书章节处理方法、装置及系统
- 下一篇:液动五缸气体压缩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