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制冰机的制冷器具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66635.8 | 申请日: | 2009-08-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6085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03 |
发明(设计)人: | 鲁松涛;M·里基特;A·鲁普;杨中;章礼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BSH博世和西门子家用器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5D11/00 | 分类号: | F25D11/00;F25D23/12;F25D27/00;F25C1/1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蔡洪贵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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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制冰机 制冷 器具 | ||
1.一种制冷器具,特别是家用制冷器具,包括:设置在内部隔间中的制冰机(3),其特征在于,照亮内部隔间(5,6)的位于制冰机(3)上方的一部分(5)的至少一个发光体(23,26)集成在制冰机(3)的壳体(10)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垂直光线通道(24)被实施在壳体(10)上,且至少一个发光体(23)设置在光线通道(24)处,以向上和向下照射。
3.如前面权利要求中任一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制冰机(3)包括冰储存器(12),且发光体(23,26)邻近冰储存器(12)设置。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容纳发光体(23)的凹陷部(22)形成在环绕着冰供给件的壁(21)的外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凹陷部(22)被实施为反射体。
6.如前面权利要求中任一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至少两个发光体(23)以彼此镜像对称的方式设置在制冰机(3)的壳体(10)的相反侧。
7.如前面权利要求中任一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发光体是发光二极管(26)。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发光二极管(26)设置在制冰机(3)的壳体(10)的上侧(17,18)和下侧(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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