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基板的承载卡匣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77684.1 | 申请日: | 2009-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709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17 |
发明(设计)人: | 张进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D85/30 | 分类号: | B65D85/30;B65D85/48;G02F1/1333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 红 |
地址: | 台湾省新竹市***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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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承载 | ||
1、一种基板承载卡匣,具有上框架、下框架及设置于上框架与下框架间的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撑结构包括支撑柱及支撑杆,所述支撑柱由二支撑件所组成,所述支撑件上各具有至少一凹陷以形成容置固定槽,所述支撑杆等距分布于该支撑柱上并固定于所述容置固定槽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板承载卡匣,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支撑件具有螺孔,螺丝穿设所述螺孔,以固锁所述支撑件形成所述支撑柱。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板承载卡匣,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和所述支撑杆材料采用复合材料、塑料材料、金属材料、铝合金阳极处理材料和不锈钢电镀处理材料中的任意一种材料形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板承载卡匣,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形状是圆柱、方柱、三角柱和梯型柱中的任意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板承载卡匣,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固定槽是圆形、方形、三角形和梯形中的任意一种形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板承载卡匣,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一端置于所述容置固定槽后,通过所述二支撑件的固锁将所述支撑杆固定于所述容置固定槽内。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板承载卡匣,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杆体上具有至少一与所述支撑柱上的所述螺孔直径相同的径向通孔。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板承载卡匣,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支撑件被固锁为所述支撑柱时,通过所述支撑杆杆体上的所述径向通孔将所述支撑杆固定。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板承载卡匣,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截面与所述容置固定槽形状相同。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板承载卡匣,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与所述支撑柱垂直或呈角度间隔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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