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新式家庭住宅楼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79392.1 | 申请日: | 2009-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721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17 |
发明(设计)人: | 孟祥厚 | 申请(专利权)人: | 孟祥厚 |
主分类号: | E04H1/04 | 分类号: | E04H1/04;E06B7/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710043陕西省***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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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新式 家庭 住宅楼 | ||
1、一种新式家庭住宅楼,其特征是在卧室(2)中或者是在客厅(3)中的窗台(1)下面有通风窗(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说的一种新式家庭住宅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卧室(2)中或者是在客厅(3)中的同一个窗台(1)下面有通风窗(4)和空调机的室外机的安装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说的一种新式家庭住宅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窗台(1)的上面仅有采光窗(5)。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说的一种新式家庭住宅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窗台(1)的宽度大于400毫米、长度大于2500毫米。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说的一种新式家庭住宅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窗台(1)的宽度大于600毫米、长度大于2900毫米。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说的一种新式家庭住宅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采光窗(5)座落在宽度大于400毫米、长度大于2500毫米的窗台(1)上。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说的一种新式家庭住宅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采光窗(5)座落在宽度大于600毫米、长度大于2900毫米的窗台(1)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说的一种新式家庭住宅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卧室(2)中或者是在客厅(3)中的窗台(1)两边的外露墙壁(6)的中心距大于2700毫米。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说的一种新式家庭住宅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卧室(2)中或者是在客厅(3)中的窗台(1)两边的外露墙壁(6)的中心距大于3100毫米。
10、根据权利要求8和9所说的一种新式家庭住宅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露墙壁(6)的层面有外露横墙(7)。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说的一种新式家庭住宅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卧室(2)中或者是在客厅(3)的窗台(1)下面的通风窗(4)的外面有百叶窗(13)。
12、根据权利要求2所说的一种新式家庭住宅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通风窗(4)和空调机的室外机的安装间的中间有隔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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