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木质素磺酸金属络合物在煤直接加氢液化中的用途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80779.9 | 申请日: | 2009-10-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410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04 |
发明(设计)人: | 金军;牛嘉玉;王好平;侯创业;杨元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军;牛嘉玉;王好平;侯创业;杨元一 |
主分类号: | C10G1/06 | 分类号: | C10G1/06;B01J31/2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王景朝;庞立志 |
地址: | 100029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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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木质素 金属 络合物 直接 加氢 液化 中的 用途 | ||
1.木质素磺酸金属络合物在煤直接加氢液化中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在煤直接加氢液化的反应条件下,所述的木质素磺酸金属络合物作为催化剂,将煤与溶剂的混合物进行反应,然后得到液体烃类。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木质素磺酸金属络合物是木质素磺酸与第VIII族和/或第VIB族的金属阳离子络合而成的金属络合物;以木质素磺酸金属络合物的整体为基准,以重量计,所述的第VIII族和/或第VIB族的金属含量为1-20重量%。
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VIII族的金属选自铁、钴和镍中的一种或几种;所述的第VIB族的金属选自铬、钼和钨中的一种或几种。
4.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木质素磺酸由木质素、单宁和栲胶中的一种或几种加工获得。
5.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以煤为基准,所述的木质素磺酸金属络合物的加入量为0.5-5重量%。
6.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溶剂选自四氢萘、二氢菲、二氢蒽、四氢蒽和重质油类中的一种或几种。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重质油类选自天然重质原油、炼油化工过程、煤制油过程得到的一种或几种重质烃类;所述的天然重质原油为稠油、特稠油和超稠油中的一种或几种,所述的炼油化工过程中得到的重质烃类为常压渣油、减压渣油、催化裂化油浆、芳烃抽提油、减粘重油、焦化重油和燃料油中的一种或几种,所述的煤制油过程中得到的重质烃类为中油和/或重油。
8.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煤在溶剂中分散和部分溶解,并分成两相:上层是煤的胶态颗粒和溶剂形成的溶胶相,下层是煤的大颗粒和溶剂所形成的凝胶相,所得的溶胶相是煤的稳定的胶体溶液。
9.按照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在重油加氢裂解的反应条件下,所述的木质素磺酸金属络合物作为催化剂,将所述煤的胶体溶液进行加氢裂解,并得到液体烃类。
10.按照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以煤的胶体溶液为基准,所述的木质素磺酸金属络合物的加入量为0.5-5重量%。
11.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煤直接加氢液化的反应条件为:反应压力1-20MPa,反应温度375-450℃。
12.按照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重油加氢裂解的反应条件为:反应压力1-20MPa,反应温度37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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