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触控板的手势检测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82175.8 | 申请日: | 2009-07-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5575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2-24 |
发明(设计)人: | 金莉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瀚瑞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1 | 分类号: | G06F3/041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163江苏省苏州市苏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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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触控板 手势 检测 方法 | ||
1.一种在触控板上手势检测的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
确认一物体触碰所述触控板;
侦测所述物体触碰所述触控板的有效区域;
判断所述有效区域是否在一预设的有效范围内;
若有效区域在该预设的有效范围内,且确认所述物体在所述触控板上没有移动,则确认所述物体离开所述触控板;
送出一第一手势信号;
计算所述物体离开所述触控板的离开时间;以及
若所述离开时间大于一参考时间,则送出一第二手势信号。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认物体触碰所述
触控板的步骤包括下列步骤:
检测所述触控板的感应量;以及
若所述感应量的峰值大于预设的临界峰值,表示所述物体触碰所述触控板。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应量的峰值是指X轴上的任意一峰值和Y轴上的任意一峰值,两者需同时大于所述预设临界峰值,才表示所述物体触碰所述触控板。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认所述物体在所述触控板上没有移动的步骤包括下列步骤:
检测所述触控板的感应量;以及
当所述感应量的峰值大于预设的临界峰值,且所述峰值的移动在一预设门槛值内,则认为所述物体在所述触控板上没有移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认所述物体离开所述触控板的步骤包括下列步骤:
检测所述触控板的感应量;以及
若所述感应量又突变回一恒定值,则表示所述物体离开所述触控板。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恒定值是指感应量的值为零。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有效区域不在所述预设有效范围内,则放弃该手势识别操作。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手势信号包括按键压着信号。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手势信号包括按键放开信号。
10.一种在触控板上手势检测的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
确认一物体第一次触碰所述触控板;
侦测所述物体触碰所述触控板的第一有效区域;
判断所述第一有效区域是否在一预设的有效范围内;
若第一有效区域在该预设的有效范围内,且确认所述物体在所述触控板上没有移动,则确认所述物体第一次离开所述触控板;
送出一第一手势信号;
计算所述物体离开所述触控板的离开时间;
若所述离开时间小于一参考时间,则确认所述物体第二次触碰所述触控板;
侦测所述物体第二次触碰所述触控板的第二有效区域;
判断第二有效区域是否还在所述预设有效范围内;
若第二有效区域还在该预设有效范围内,且确认所述物体在所述触控板上没有移动,则确认所述物体第二次离开所述触控板;
送出一第二手势信号,以结束第一手势信号;以及
送出一第三手势信号。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认所述物体第一次及第二次触碰所述触控板的步骤包括以下步骤:
检测所述触控板的感应量;以及
若所述感应量的峰值大于预设的临界峰值,表示所述物体触碰所述触控板。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应量的峰值是指X轴上的任意一峰值和Y轴上的任意一峰值,两者需同时大于所
述预设临界峰值,才表示所述物体触碰所述触控板。
13.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认所述物体在所述触控板上没有移动的步骤包括下列步骤:
检测所述触控板的感应量;以及
当所述感应量的峰值大于预设的临界峰值,且所述峰值的移动在一预设门槛值内,则认为所述物体在所述触控板上没有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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