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钢水炉外精炼剂及其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84899.6 | 申请日: | 2009-10-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012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05 |
发明(设计)人: | 黄志勇;徐广治;夏晶晶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鞍山中冶钢铁冶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1C7/076 | 分类号: | C21C7/076;C21C7/064 |
代理公司: | 马鞍山市金桥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4111 | 代理人: | 周宗如 |
地址: | 243000 ***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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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钢水 精炼 及其 生产 方法 | ||
1.钢水炉外精炼剂,其特征在于按重量百分比(wt%)由下列组分组成:CaO 8~18,Al2O3 30~45,SrO 20~50,CaF25~10,MAl 1~4,金属Mg 0~ 2,C 2~6,粘接剂2~7,其余为杂质;其平均脱硫率ηS60-80%,平均脱磷率ηP9-20%;钢中Al2O3夹杂90-120ppm,CaO夹杂1.0-1.7pp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钢水炉外精炼剂,其特征在于各组分按重量百分比(wt%)由下列组分组成:CaO 8~12,Al2O330~38,SrO 30~50,CaF25~8,MAl1~2,金属Mg 0~1,C 2~4,粘接剂2~7,其余为杂质;其平均脱硫率ηS70~80%,平均脱磷率ηP15~20%;钢中Al2O3夹杂90~110ppm,CaO夹杂1.0~1.5pp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钢水炉外精炼剂,其特征在于各组分按重量百分比(wt%)由下列组分组成:CaO 12~18,Al2O338~45,SrO 20~30,CaF28~10,MAl3~4,金属Mg 1~2,C 4~6,粘接剂2~7,其余为杂质;其平均脱硫率ηS65~75%,平均脱磷率ηP9~15%;钢中Al2O3夹杂110~120ppm,CaO夹杂1.0~1.7ppm。
4.生产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水炉外精炼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以下步骤进行:
1)选料在常温常压下将混入的杂物挑选干净;
2)磨粉将各种原料磨粉,粒度-100目以下;
3)配料将各种原料按规定的含量进行配料,加入搅拌机中;
4)混匀搅拌时间不少于10分钟,充分混匀;
5)制粒混匀物料加入造粒机中,加入2~7%的粘结剂,料球为扁椭圆形,长径×短径×厚度为40×20×10mm;
6)焙烧料球加入焙烧炉,在600~650℃温度下焙烧30分钟以上,将产品中的内在水蒸发掉,并且保证产品各项组分在规定范围内;
7)冷却进行自然冷却,至室温;
8)称量包装两层包装,防潮处理,每袋12~1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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